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合同协议范本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0:59: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在位于 位置建设了一期项目,因现场地理环境因素,需要对项目北侧护坡进行支护工程施工,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并对相应的技术措施有充分考虑,双方经慎重协商,根据《合同法》,就“”有关承包施工事项签约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 建筑物主体开挖范围内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具体包括: 1.3.1 护坡工程: 建筑物主体开挖基坑边坡范围的基坑支护工程,相应的护坡桩、修坡、排水沟等所有辅助工程,以及相关的设计工作(具体基坑支护方案、施工技术方案等施工措施应由乙方根据地质资料及周边道路、建筑物情况提出详细设计方案),甲方批准后执行。

1.3.2 包含基坑边坡支护以及可能发生的地基处理、塌方工作,不另外取费。 1.3.3 工程所涉及需申办的手续全部由乙方负责,相应外协工作均由乙方完成,所需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1.3.4 有关施工产生的扰民的全部责任及协调工作由乙方完成,相应责任及

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1.3.5 为完成上述工作而进行的必要的其它工作。 1.4 工程造价

1.4.1 承包方式:现有施工方案范围内,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不作任何调整。护坡工程

承包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上述综合单价中已经包含了测量放线、成孔、锚固、钢筋网、喷射砼、基坑周边水平方向的喷锚网返坡工程费用、护坡桩、修坡排水沟制作、沉降观测等所有辅助工程费用、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技术措施费(如因冬雨季施工、周边管网和地下障碍物阻碍等原因发生的计措费等),有关施工产生的扰民责任和费用、安全文明环保责任及相关费用、外协责任及相关费用、政府收费,以及所有机械、人工、运输、管理费、设计费、利润、税金、可能发生的罚款、风险等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

1.5 工程期限:开工及竣工日期应紧跟土方开挖进度,如进度延迟所发生的费用(如,脚手架,人工)等由乙方承担。 1.5.1 工期说明: 1.5.1.1 开工

a、乙方应当在现有条件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2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

b、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5.1.2 工期延误

(1)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不作经济补偿: a、因甲方、监理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b、因国家或市政府的有关政治活动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不可抗力,详见本合同第六条不可抗力。 d、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

工期。由于乙方的原因,受到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罚,工期不予顺延。 1.5.1.3 工程竣工

(1) 工程完工后,甲方审批竣工验收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如一次验收即通过甲方及监理的验收,以甲方认可的申报竣工验收日为本工程竣工日期。如一次验收

未通过,则以最终通过甲方及监理验收日为竣工日。

(2) 工程量变更在总投资额的1%范围内增减时,工期不做调整,超过上述范围,则以总造价除总工期每天完成造价相应时间予以顺延。 1.6 工程量:

1.6.1 边坡支护工程量自现场自然标高算,按实际施工平方米计算。

1.6.2 边坡支护工程量依据乙方实际施工量计算,不得调整相应的现有工程量和价格。

1.6.3 如果有设计变更发生,则按本合同相对应部分的综合单价来计算工程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