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5年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4:41: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5年版)

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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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括号加斜体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后,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应删除。

2.以“□”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3.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格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用“/”标示。

4.除可选择部分和下划线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三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二、 招标公告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一致。

2.项目建设规模。应与初步设计批复中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总投资等内容。

3.建设地址、建成时间、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填写。 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

5.招标人。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实行代建的,则为代建公司。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本括号内的代理内容应删除。

7.标段名称。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标段名称应恰当反映本次招标内容。 (二)本次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应与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招标范围相一致。

2.概算造价。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填写,设计批复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算文件汇总计算。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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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59号)的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2.企业信用报告等级。根据《关于在省重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的规定,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最高要求不得超过BB级。

3.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原则上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专业和等级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进行设置。

5.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时间区间为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不少于三年。投标人不必提供外证或自证材料,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检察机关查询。

6.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等三项内容内,设置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的,不得对投标人设置业绩要求。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且在施工技术、管理难度等方面不得高于本次招标,也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以及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疑问提交邮箱、时间。邮箱由招标人自主设定,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购买、阅读招标文件,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留出一定的余地。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从开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以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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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临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 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一般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期定额的规定,并应当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计划工期的投标承诺。

4.条款号1.4.1-2.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3-3.3.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7.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集中收付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配套措施,可有效防止投标人信息泄露、遏制串围标行为,建议招标人选用。

8.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本栏是示范文本特别增加的内容,招标人应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列在本栏,招标文件中不再另附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表,招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增减资料项目。

9.条款号3.5-4.2.3。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其中3.5.2、3.5.3、3.5.5原则上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内容,前附表内填写“/(不作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本栏是示范文本特别增加的内容,其中四、五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1.条款号4.2.4-6.1.1。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谨慎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鼓励选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控制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可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标段规模特征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行业 工程类别 标段规模 房屋一般房屋建筑工建筑物层数≥40层,或建筑物高度≥130米,建筑程 或单跨跨度≥45米。 工程 高耸构筑物工程 构筑物高度≥130米。 地基与基础工程 基坑深度≥10米。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跨度≥45米。 4

市政城市道路 公用城市公共广场工程 (含体育场) 桥梁工程 地下交通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10千米。 广场面积≥10万平方米。 机电安装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单跨跨度≥80米。 隧道工程:内径≥8米,或单洞洞长≥2000米; 车站工程:基坑深度≥10米。 城市供水 日处理量≥25万吨的供水厂,或管径≥2米的供水管道工程。 城市排水 日处理量≥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或管径≥2米的排水管道工程。 城市供气 燃气管道工程:超高压管道; 储备厂(站)工程:设计压力≥4兆帕、或总贮存容量≥15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或总贮存容量≥5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贮罐厂(站)、或供气规模≥2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 生活垃圾 填埋场工程:日处理量≥1000吨; 焚烧厂工程:日处理量≥500吨。 轻轨交通 单跨跨度≥60米的桥涵工程。 一般工民建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空调制冷量≥2500冷吨; 消防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自动控制系统工程:计算机或可编程控制器≥80台(套)。 净化工程 洁净等级≥6级。 环保工程 医疗污水处理工程:医院等级高于三级乙等。 幕墙工程 单体建筑幕墙高度≥100米,或面积≥10000平方米。 不符合上表规定,但招标人认为确需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事先报请省发改委确认同意。

13.条款号6.4-8.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情形、以肯定句式集中列入本栏;凡未列入此栏内容的要求,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否决条款共分符合性、技术标、商务标三个方面,如评标委员会不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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