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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6:47: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根据xx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院对XX年度所办案件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案质量检查的主要做法

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到位。院党组将办案质量检查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提升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与“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两转两抓”等活动结合起来,召开检察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XX年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重点、方法和步骤。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继生为组长的办案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院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案件管理办公室具体抓、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人人有职责、科室有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严格措施,工作步骤到位。采取部门全面自查、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评查、领导小组集体评议的方式,按步骤分阶

段有序推进检查工作,做到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查案件与查制度相结合。召开院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引导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形成工作合力。院侦监、公诉、反渎、反贪、民行等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本部门XX年所办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做到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并提出自查意见。在此基础上,案管办、办公室和监察科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集中评查,形成自查报告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

突出重点,问题查摆到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底线和检查标尺。重点检查了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决定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和公诉环节退查案件等四类案件。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被确定为重点检查的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共检查不批捕案件118件194人,不起诉案件17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贪污贿赂案件8件14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20件,公诉环节退查案件5件。查摆出办案程序、实体以及案卷整理等3方面11个问题,逐个形成评查意见,反馈办案部门,帮助其落实整改。 二、XX年案件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XX年执法办案基本情况

1、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12件1395人,其中批准逮捕894件1201人,不批准逮捕

118件194人。无错捕、漏捕案件,批捕准确率1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69件2036人,其中提起公诉933件1347人,不起诉17件18人。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案件,起诉准确率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

2、自侦案件工作情况。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0件16人,大要案率100%。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2件。所办案件中窝串案12人,占查办人数的75%。截至目前,8件12人被移送审查起诉,7件11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1件1人尚未最后判决;2件3人作不起诉处理,1人作中止侦查处理。 3、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3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件20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2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追逃47人,追诉漏犯26人、漏罪11件;对刑事侦查活动启动法律监督调查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提起刑事抗诉3件,向审判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份。提出的《关于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检察建议”,并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0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启动法律监督调查4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