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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15:16: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就业办)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方案送审时间6月5日至7日。 2、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时间6月22日。

3、《报到证》下发时间在6月底之前,具体按照省里工作安排定。 二、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上报送审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6月5日上午:建工学院、软件学院、经管学院、生命学院、食品学院; 6月5日下午:理学院、化学学院、管理学院、各学院研究生(除医学类 研究生);

6月6日上午:艺术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新闻学院、外语学院、前湖 学院、公管学院;

6月6日下午:信工学院、材料学院、教育学院、环化学院、机电学院; 6月7日上午:第一临床、第二临床、第四临床、医学类研究生; 6月7日下午: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学院、护理学院。

(二)、上报材料:

1、《xx学院2017年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登记表》(附件3) 2、材料要求:

(1)每个学生的就业派遣相关材料(含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出国证明材料、自主创业证明材料等)。提交的就业协议材料须注明真实有效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升学的同学提供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升学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提交的就业材料右下角应注明学生的学号并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

排序。

三、各类《报到证》签发手续说明及相关要求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是毕业生办理档案存转、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转移、毕业生落户、用人单位办理入编、工资和社保等手续的依据。《报到证》的签可发分为三类,分别是签发到就业单位、签发到人才服务机构、签发到生源所在地。

(一) 《报到证》签发到就业单位的相关说明及要求

1、办理对象:就业单位与户籍、档案接收单位相一致的毕业生(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有档案接收管理权的单位)

2、学院报送就业派遣方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生已签订的正式有效的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签订的可供派遣的就业合同书。 (3)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派遣材料。

(二) 《报到证》签发到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的相关说明和要求

由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代理相关档案户籍管理的方式。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的均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1、办理对象:

(1)签订了就业劳动合同书或就业协议书(不能接收档案、户籍关系)到合资、外资、私营或民营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

(2)已签就业协议但手续不齐、待审批的毕业生(进入深圳、北京、广州、上海、天津等地就业的同学须经当地人事局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

(3)毕业时仍在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交单位的聘用合同书) (4)毕业生属于自主创业、出国出境的。 2、学院报送就业派遣方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人才服务机构的接收函。

(2)已签订的手续不全或待审批的协议书。

(3)已签定的各类用工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4)自主创业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网上自主创业的相关证明图片及材料。 (5)出国出境的提供录取通知或申请学校相关材料。 (三) 《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的相关说明和要求 1、办理对象:

(1)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无法接收户档的;

(2)有意愿将户档迁回生源的;

2、学院报送就业派遣方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已签订的手续不全或待审批的协议书。

(2)已签定的各类用工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3)学生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3、特别说明:

(1) 2017年江西省生源《报到证》签发至其生源地所属设区市、省直管县 (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档案转递至其生源所属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毕业证》直接到《报到证》派往部门办理报到转签手续,具体详见《2017年江西省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7),目前系统还未调整档案派发地址,故请各学院系统中手动修改。 (2)江西省外毕业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及地址详见《2017年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10) 四、升学的相关说明及要求

1、办理对象:已被保送攻读研究生或博士生的毕业生,通过考试被录取为研究生或博士生的毕业生。

2、学院报送就业派遣方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针对保送研究生、博士生的毕业生,请各学院提交按学号顺序制作的电子版和文字版excel表格的《xx学院2017届毕业生保研/博登记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