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10:29: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12-15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本办法所称的社区,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辖区。

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所在区(县)政府决定。

第三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在社区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努力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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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发挥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驻社区单位和各类组织的积极性,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参与为动力,以社区群众的拥护为准则,使社区群众在社区建设中得实惠,让社区成员共享社区发展成果。 (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完善社区管理方法,不断创新社区服务方式。

(四)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着眼长远、整体推进,又要立足当前、稳步实施,促进社区建设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工作目标。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坚持服务功能完善、居住环境舒适、治安秩序良好、文化生活丰富、管理手段科学、人际关系和谐、公众参与广泛的工作标准,努力做到区域规划好、设施配置好、服务效能好、资源效益好、群众反映好。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六条 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站及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等。

第七条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