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货损索赔和相关案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5 22:23: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三方物流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一、基本概念 第一方:卖方、托运人 第二方:买方、收货人

第三方:根据第一方、第二方的委托提供所需服务,本人并不拥有任何商品,但为客户提供运输、存储、加工、包装等服务的人,并收取费用。 二、三方关系 1、第三方充当承运人

主要是船公司、无船承运人、陆路承运人 2、客户代理人

接受第一方、第二方的委托为其提供服务的人 3、仓储经营人 4、法律关系的界定

1)由第一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订立服务合同,双方均为合同当事人

2)由第二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订立服务合同,双方均为合同当事人

3)第三方同时与第一、第二方订立服务合同,同时受制于两份合同,而第一方、第二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例时,必须要了解第三方对外是以何种身份从事法律活动的。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充当第三方物流经营人

1、根据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作为客户的代理人对外从事物流活动。这时候,一切责任归客户承担,除非货代滥用代理权或从事超出代理范围的活动。

2、作为承运人完成或组织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

3、作为经营人完成或组织完成货物运输,但不承担运输责任。(这是指由他人签发全程货运单证,或委托他人完成或组织完成货物运输) 了解货代在物流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在具体案例分析中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4、货代充当承运人时与其他当事人的关系图示

相关案例

案例1:某客户委托物流公司出运一批干木耳,委托书中指示:由物流公司安排订舱、装船出运、并代为报关、检验。由于这批货未能在信用证装运期内出运,客户要求船公司倒签提单,但船公司不接受倒签提单的签发,于是物流公司出具自己的提单给客户办理结汇,再由船公司出具提单给物流公司。在装船过程中,对集装箱外表状况各方均未异议。在集装箱运抵卸货港时,收货人也未对集装箱外表状况提出异议。但收货人在将集装箱运到仓库拆箱时发现木耳受潮,后经检验,检验报告证明干木耳受潮系箱子顶部漏水,而且是淡水导致的。 请问收货人应当向谁索赔? 分析: 相关名词: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采用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是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在采用这种付款方式的情形下,开证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