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0:14:4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表1:成果规范及基础要素落实情况表
内容 图纸信息及编制信息 图名 区位图、比例尺 其它编制信息 规划范围 编制地区类型 建筑控制线 要求 是否有正确的社区名称、最新单元编号名称 信息是否正确 是否正确(调整备注表) 是否由道路中线或河流中心线围合 划示类型是否正确;划示街坊是否与表格里编制地区类型对应;是否为道路/河道中心线等围合的一个或多个完整街坊 是否划示建筑控制线及标注贴线率(重点地区不需要核查此项) 是否填写道路名称 道路属性 河流 绿地 图纸普内容 适控制线 图则 重要路段 公共通道 各类设施 坐标网格及标注 规划动态 地块编号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混合用地比例 配套设施 住宅套数 在待建地块指标 是否标注道路宽度 是否标注交叉点坐标 是否完整标注河道名称 核实规划绿地的可实施性(如滨水绿带等) 是否完整画出市政基础设施中要求的黄线和棕线; 是否完整画出道路交通设施中要求的铁路边线与控制线、轨道交通边线与控制线、高速磁悬浮边线与控制线、隧道边线与控制线 是否完整画出紫线及其它特殊控制线,如机场净空控制线、机场噪声控制线等 如划示重要路段,是否注明建筑控制线与贴线率 如设置公共通道,是否网格填充,并注明宽度 设施标示图例应用是否正确;图上标示与表格填写是否一致 是否划示坐标网格及标注坐标 是否对保留、在待建、置换等地块的规划动态进行图示 是否为两级编码,且每级数字为两位,例如01-01;是否缺项、多项、重复等 住宅用地比例是否以“≤”方式表达(注:经营性的控制上限值,公益性的控制下限值) 是否注明综合设置的各类设施的建筑面积 是否填写规划住宅地块的住宅套数 相关控制指标不予填写,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的信息为准 是否符合要求
备注 是否填写保留地块名称,独立地块设施的名称及在待建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编号,及改扩建要保留的建筑 数值是否与文本及说明书中的数值一致 数值计算及求和是否准确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是否符合准则要求 数值是否正确,求和计算等是否正确 数值是否与文本及说明书中的数值一致 特殊要求是否在备注表中给出 文本章节是否齐全,不涉及的内容是否删除(如轨交、水系等) 技术经济指标表 规划用地汇总表 备注表 文本 内容构成 文本中数值是否与图纸一致 文本中数值要求是否与准则要求一致(如套均住宅面积、强度分区、高度分区等) 章节是否齐全 是否就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进行阐述,如红线调整原因、机场噪音影响、工业区环境影响等 18张必做图纸是否齐备 图纸内容与图例是否一致 图纸内容与文本说明书是否一致 章节内容是否齐全 说明书 规划说明 规划图 基础资料汇编 现状说明 现状图现状用地汇总表是否与文字数值一致 是否将在待建合同编号与规划地块编号一一对应 7张必做图纸是否齐备 现状图 研究(评估)报告 任务书及审核意见单 初步方案时市区两级部门征询的意见、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 图纸内容与图例是否一致 图纸内容与现状说明是否一致 是否齐备 是否齐备 是否落实市区两级部门意见,且答复明确 编制文件 草案时市区两级部门征询的意见、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 规委审议规委专家意见、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 公示网页、照片及意见汇总、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 已批在待建项目合是否落实市区两级部门意见,且答复明确 是否落实专家意见,且答复明确 是否有网上公示内容的网页、现场公示照片,公示意见汇总。无意见也应填写《公众意见汇总和反馈表》,且有区局公章。 是否有所有在待建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且相关控
同/许可复印件 法定普适图则 文件 文本 基础资料汇编 制指标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重点核实出让用地的四至边界与用地面积。 是否包含CAD文件及PDF文件 是否包含WORD文件及PDF文件 是否包含WORD文件及PDF文件 是否图纸齐备,且格式为JPEG文件及PDF文件 是否包含WORD文件及PDF文件 是否图纸齐备,且格式为JPEG文件及PDF文件 是否相关资料复印件齐备 需用新版控规软件编制入库文件,核查文件的有效性 是否为底版申请时提供的版本,不一致需即时更新。 避免规划地块线与地块地籍线出现略有出入的制图不规范情况。 电现状图 子技术规划说明 文文件 规划系统图件 纸 编制文件 入库文件 地形图 基地籍图 础要道路红线 素底已批控详的梳理数版 据 是否对基础要素底版中红线增减及调整予以说明, 并提供红线调整文件。 1. 整单元新编或修编,地块编号是否按成果规范进行编制。 2. 局部调整,地块编号是否与申请的底版的地块编号保持一致 核对法定文件、技术文件内容的一致性。 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个数、地块编号的对应情况以及在图纸、文字、表格中的一致性 容积率、地块性质、地块编号及建筑高度在整单元图则、系统图中的一致性 图文一致性核查 填写说明: 表格共分四部分:内容、要求、是否已核查、未落实的情况说明。 内容:需要与成果规范比对的各项具体要素。 比对要求:核查各要素时需重点注意的问题。 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内容打“√”,不符合的打“X”,若不符合,但有特定原因的,在空格中注明原因所在。 未落实的情况说明: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如:在待建地块指标原则上不予填写,若普适图则中填写了,则需在此栏说明原因。
附表2 :主要指标对任务书及上位规划、准则落实情况审查意见
审查要素 主要功能构成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 公共绿地面积 (公顷) 公共活动中心 准则 -- -- -- -- -- -- -- 任务书 -- -- -- -- -- 经办人:姚争 2012年 6 月 14 日 直接上位 规划 -- -- -- 此次 规划 处理建议 人口规模(万人) -- -- --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住宅建筑量-- 开(万平方米) 发规划区涉及的强-- 开发强度分区 度 强度分区划分-- 的范围 地块容积率 建筑高度分区 审查意见 注: 格子不用填写。
填写说明: (1)、表2、3、4中的“直接上位规划”指规划区所在的地区的单元规划或镇总规。 (2)主要功能构成“主要填写:居住、商业、商办、工业、绿化、教育等内容; (3)“高度分区”:准则填写 “高度范围(高度分区)”、任务书与直接上位规划填写“建筑高度或建筑高度范围”。 (4)“处理建议”:判断表格中的各项规划指标与准则、任务书或直接上位规划的关系,在处理建议中说明指标的选取依据及原因。
附表3:系统规划落实情况——公共设施及绿化
审查要素 文化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 其社区卫生中 服务中心 体育设施 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 其综合运动中 场 福利设施 其中 福利院 设施数量 建筑面积 设施数量 建筑面积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设施数量 建筑面积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设施数量 建筑面积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设施数量 建筑面积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设施数量 社区商业 建筑面积 布局合理性 设施备用地 高中 基础教育设施 初中 小学 幼托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设施数量 用地面积 按准则计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直接上位 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次 规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门意见 处理建议 行政管理 其中 派出所 总的布局合理性 绿化 人均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布局合理性 审查意见 区块不涉及公共设施等规划内容。 经办人:姚争 2012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