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美军士兵抢劫黄金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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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梁茂芝

1947年8月,上海滩发生了一桩骇人听闻的黄金劫杀案,一个中国人的5根金条被劫走,人也被枪杀。案件不久被中国警察侦破,两名真凶中竟然有一名是美军现役士兵,另一名则是英国人。此案很快轰动了整个上海滩,在中国舆论的压力下,美军军事法庭最终作出判决,开除这名现役士兵的军籍,并处以其无期徒刑。那名英国同案犯最后也受到中国法律的正义制裁。

发生黄金劫杀大案,
警察顺藤摸瓜抓获英国人却利

1947年8月1日下午5时40分左右,上海市警察局新泾分局接到了一个报案电话。电话说:“我叫朱义芳。大约在10分钟前,我的妻子孙炳途经虹桥机场青沪公路吴家巷路边的草丛时,发现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子,他说他叫余盛孝,家住本市天潼路623号,外国人却利抢他金条……还没说完便不省人事了。”
接到电话后,新泾分局刑侦科的警察全部出动,很快赶到了吴家巷出事地点。余盛孝此时已被当地的自卫队班长姜志根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咽了气。所以,警察的任务主要是勘察现场,收集罪证。
刑侦工作根据余盛孝临死前的一句话开始了。被害人自称余盛孝,他是怎样一个人?当天行踪如何?死亡原因是什么?
根据死者临死前提供的线索,警察很快找到余盛孝的妻子陆三媛,经她辨认并查证得知:余盛孝,31岁,浙江宁波人,职业小贩,原在四川中路宁波路口的发达西服店门口以摆设地摊为业,近来改做黄金掮客,从事黄金黑市买卖,经常与外国人厮混。据陆三媛回忆,8月1日上午余盛孝带了5条“大黄鱼”(指每根重10两的金条)外出,以后一直没有回家。
发达西服店老板胡根惠也反映说,当日下午3时许,余盛孝曾来到她的店里,还对她说:“今天要做一笔黄金生意。”她还好心劝了一句:“做这种事要格外小心!”余盛孝回答说:“请放心,我已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3时半左右,有个叫却利的外国人到店里来找余盛孝,交头接耳数语后,那个外国人走了。可余盛孝还在店里自言自语:“今天为5条大黄鱼等了这么长时间,这个洋人真不讲信用!还讲要到5点钟再交易,狗屁倒灶。不过,这笔生意做成可得利200万。”说完,他从裤袋里取出一只布袋,从中拿出5根大金条在胡根惠面前晃了晃。近5时,余盛孝才慢慢往外滩方向走去。
余盛孝的尸体经上海地方法院检查处鉴定后确认:“死者生前曾受枪伤,子弹穿过左手第四指、掌心和大指骨第一掌骨,并穿过右胸部第一与第二肋骨进入胸腔,经过右肺由背部穿出。”结论是:“余盛孝因枪弹贯穿右肺失血而死。”
警察从这个鉴定报告得出如下推测:一、余盛孝因枪杀而死。二、在临死前曾受到过手枪的威胁,还企图用左手去抵挡枪口。三、中弹时人的姿势是坐着而不是站着的。同时,警察勘察现场后发现,死者被害处除了汽车轮印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可疑迹象。警察因而断定,吴家巷的草丛不是杀人第一现场。
被害人余盛孝临死前,曾提到过一个名叫却利的外国人。警察在调查余盛孝的同时,还对却利进行了调查,但发现上海以却利为名的外国人很多,究竟是哪一个,一时无法确定。发达西服店老板胡根惠再次提供线索说,与余盛孝有来往的那个却利,同住在本市西摩路(今陕西北路)354弄1号6室的意大利人利亚地有联系。
警察通过利亚地终于查到了却利。却利是英国侨民,32岁,职业是经纪人,住上海亚尔培路(今陕西南路)188弄16号。平时行为不良,并有前科,曾因犯诈欺罪和窃盗罪被分别处以2个月和6个月的监禁。其妻也是英国侨民,名为海特丽,他们是两年前结的婚。
据海特丽说,却利和一个美国军士马莱在8月1日晚7时左右一起回的家,到家后两人即洗澡换衣。马莱在洗完澡后,吃了点水果就走了。却利在晚饭后出去过一次,晚9时前又回到家,并和海特丽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
根据余盛孝的遗言和海特丽提供的情况,警察局认为却利有抢劫杀害余盛孝的重大嫌疑,在8月2日晚上6时许羁押了他,并送进了思南路看守所。

查找杀人第一现场,
美国现役军人马莱浮出水面

就在羁押却利后不久,寻找杀人第一现场的侦查也有了很大进展。据目击者提供:8月1日下午5时15分左右,有一辆黑色轿车由东往西急驶,驶到出事地点时来了个急刹车,并停留了不到1分钟,然后继续向西驶去。几分钟后,

这辆轿车又按原路开了回来。车上坐着两个人,开车的是个外国人,留有小胡子,长得很结实,穿着白衬衣,蓝裤子;后排座位上的那个人戴着一顶棕色呢帽,但脸部看不清楚。这辆黑色轿车在出事的时间,出现在出事的地点,不能不引起警方的注意。
同时,经过对案发现场车轮印的验证表明,这是一辆“雪佛莱牌”轿车的轮印,当时,上海这种牌子的轿车不多,警察很快找到了车主。车主是一个俄国人,叫蒲洛夫,住在朝阳路(今沈阳路)416号。蒲洛夫说,他这辆轿车是1939年的产品,车号为“国沪53922”。接着他又说,我认识却利已有两年多了。8月1日下午4时左右,却利突然来到我的寓所,一反常态地提出借轿车,不要车夫。关于借车费用,以每小时8美元计算。这一切我都答应了。晚上7时许,却利把轿车开来后,付给我29美元,还要求我开车送一个美国军士到大名路的百老汇大厦,然后再送他回家,其他情况则一概不知。
警察经过对轿车的勘验发现:在汽车后排左侧的座垫和橡胶足垫上,留有零星褐色人血残余,经化验,此人血的血型与余盛孝的血型完全一致;在汽车后排左侧的橡胶足垫上还发现少量泥土,这些泥土与余盛孝鞋底上的泥土也完全一致。
综合上述情况可以断定,那辆黑色“雪佛莱”轿车是杀人第一现场,凶手可能就是车中的两个人。在事实面前,却利承认了自己在8月1日下午曾向蒲洛夫借车和开车等事实,并一口咬定是马莱枪杀了余盛孝。
马莱是现役美国军人,职务是技术伍长(相当班长)。31岁,未婚,美国芝加哥人。18岁时因犯持械抢劫罪入狱,1945年获释,出狱后到中国来冒险,并认识了却利。却利起初许诺要为马莱找到一个好工作,但始终未能兑现。马莱找不到工作,只好混进驻扎在上海的美军兵营,成为一名美军士兵。马莱生活十分腐化,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舞厅、酒吧是必去之处。就在作案前后,还天天与白雪龙酒吧的女招待高美英鬼混,经济上经常入不敷出,有作案动机。
依据中美1943年5月21日签订的有关协定,凡美国军人在中国犯罪,必须由美国军事法庭处理,中国司法机关无权管辖,只能“观审”(即列席旁听)。因此,上海警察局只得把却利口供及有关证据交于美国驻沪军事当局。8月4日,美军宪兵将马莱拘捕,第二天上海各大报纸都刊登了这一消息,上海《新闻报》的大幅标题是:“枪杀金钞掮客案主犯马莱已拘获。”此后,美军刑事侦讯科收集了一些新的证据。他们在马莱住所天花板的夹层里搜到了一支作案用的321口径手枪和一件带有余盛孝血迹的白色衬衫。同时还在马莱棕色花呢长裤、紫红色短袜和棕色皮鞋上发现了残余血迹。在事实面前,马莱承认自己曾参与谋杀余盛孝,但矢口否认是自己开的枪,并把开枪的责任推给了却利。
至此,除了在谁开枪问题上还未彻底搞清楚外,其他问题基本清楚,犯罪过程也已清楚了。

两名混混一拍即合,
大意黄金掮客丢财又送命

原来,马莱与却利认识已经一年多了,两人关系十分要好。1947年8月1日一大早,马莱从南京返回上海,此时的他囊空如洗,就去找却利,要却利物色一个抢劫对象。却利这时候的手头也不太宽裕,也正为钱的事儿犯愁,与马莱一拍即合。拿谁开刀呢?却利转开了脑筋,他忽然想起了余盛孝,余盛孝虽与自己认识才3个月,但已做的6笔黄金生意,都进行得很顺利,不会有戒心,估计现在余手上还有未出手的金条。于是,两人便密谋了一个抢劫余盛孝黄金的计划。分手时,马莱再三嘱咐却利要借一辆汽车,不需车夫;还要为他准备一顶呢帽。
8月1日中午,却利打电话告诉余盛孝,有一位美国少校军官急需黄金,可用美元兑换,他问余盛孝手头有多少黄金。余盛孝告诉却利,现在手上有5条“大黄鱼”,两人约定下午3时在发达西服店面谈具体问题。
下午3时,却利来到在发达西服店,与在此等候的余盛孝商定:每根金条兑换585美元,却利得佣金25美元;下午5时,却利开车到圆明园路接余盛孝到马莱处去交易。余盛孝蒙在鼓里,以为这一切都是真的。
下午4时许,却利先开车到礼查饭店(今浦江饭店)接马莱,此时的马莱已换上了便服,还带上却利为他准备的棕色呢帽。
5时,轿车准时来到圆明园路,余盛孝已等候在那里了。却利向余盛孝介绍说:“这位就是美国少校军官马莱,你就坐在他边上的那个位子吧。”余盛孝上车后,车子便飞快地朝西方向驶去,过了市区后越开越快,余盛孝觉得有点不对头,就问却利“到哪里去”;却利回答:“少校要到

虹桥机场去取美元。”又过了片刻,一直闷不作声的马莱突然凶相毕露,他要余盛孝交出金条。
此时,余盛孝才知上当,但又不愿轻易交出这5根金条,就与马莱纠缠起来。当车行至吴家巷附近时,却利和马莱发现那里杂草丛生,人烟稀少,地形很理想,其中一人就掏出了手枪。余盛孝一看到枪惊慌失措,一面用手去抵挡枪口,一面说:“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你们把东西都拿去好了,我决不到警察局去报告。”但为时太晚了,随着“砰”地一声,余盛孝倒在血泊中。当车开到吴家巷时,马莱叫却利快停车,接着把余盛孝抱出车外。
作案后,他们先到却利家洗澡换衣,然后还掉轿车,就急于销赃。8时余,却利到外滩汇中饭店(今和平饭店)516房间,去找原在印度加尔各答认识的中国人梁国祥,问他是否有美元,说有一个朋友愿用金条来换,因为他明天早晨就要乘飞机离开上海,急需现钞。梁国祥说没有,却利又说用中国国内币换也行。梁国祥又回答说身边太少,银行也已关门,无法弄到,却利无奈之下只好走了。
却利当晚9时与妻子外出看电影,11时才回到家。马莱则先在白雪龙酒吧跳舞,晚11时后与酒吧女招待高美英到百老汇大厦鬼混了一夜。

中国舆论不依不饶,
抢劫凶犯全部受到应有惩处

余盛孝被劫杀的真相大白后,《申报》、《新闻报》等上海主要新闻媒体立即作了详尽报道,并连续进行“跟进式”报道,该案很快轰动了整个上海滩,一时群情激奋,不少人纷纷到市政府和警察局请愿,要求为被害国人申冤。上海市政府在重压之下不得不将该案马上上报到南京国民政府和外交部。随后,南京《中央日报》等不少全国性媒体也先后对此案进行了报道,一时轰动全国。南京当局为了安抚民众,免生事端,通过外交途径紧急向美军提出交涉。
8月20日,南京美军顾问团总部宣布:美军士兵马莱是余盛孝一案的主要嫌疑犯,犯有战时军律第九十二章规定的谋杀罪,检查官已起诉,正组织军事法庭进行审判,美军顾问团司令罗吉斯少将任命的法官将到上海进行就地审判。
9月2日上午9时,美军军事法庭对马莱的审判正式开始,地点设在上海市南京西路前跑马厅美军抗日英灵委员会会址,法庭由审判长、审判官、检察官、助理检查官、辩护人等16人组成,并全由罗吉斯少将指定美军担任。民国外交部、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地方法院、检察院、警察局等派14人前往“观审”。
在审判过程中,马莱对开枪前后的事实供认不讳,就是死不承认是自己开的枪,并进行了狡辩。他先是说:“酒后一切均已模糊,记忆不清。”后又讲:“是却利开枪打死了余盛孝。”9月9日,法庭安排马莱与却利对质,双方都指证是对方开的枪。在这种情况下,检察官提出各种证据和问题要马莱回答,马莱的回答破绽百出,狼狈不堪。9月10日《申报》跟踪报道说,昨日“检查官提出各种问题盘问马莱,马莱之态度颇不自然,比较重要之问题均沉思片刻,方能作极短之答复。而吐音之低,不但旁听席上难以听得,即使法庭上亦数次命速记员复诵,才明了其内容。法官对马莱之供辞,似亦不感兴趣,有一法官曾口嚼橡皮糖解闷。”
9月10日下午,美军全体审判官对马莱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的结果是: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确定马莱有罪;又以四分之三的多数决定判处马莱无期徒刑。
9月12日,美军顾问团致信中国外交部称:“马莱于1947年8月1日与却利在上海近郊共同预谋,以凶恶违法行为,用手枪杀死一名余盛孝者。马莱决予开除,并将其所有薪金取消,在指定地点处以终身苦役。”
美军对马莱的审判结束后,上海地方法院紧接着就准备审判却利。《申报》9月14日报道说:“此案教唆嫌疑犯英人却利,业已由警局侦讯完毕,直接送到院刑庭法办,定18、19两日连续审讯。”
上海地方法院在9月18日下午2时首次公开审判却利。外交部驻沪办事处处长陈国廉、上海地方法院院长查良鉴、上海警察局长徐国基、英国领事吉利和却利的妻子海特丽等人出席旁听。
中国检查官在起诉书中说:“我国治外法权业已收回,外国侨民在华犯罪即当完全受中国法律制裁,与中国人同等待遇。现在中国人之犯盗匪者均适用特种刑事条例,本案被告谋财杀人,即属盗匪,自不应视为普通杀人案件,更不能以其为外侨而有例外。“却利与马莱虽互”相推诿开枪杀人,但据前两人如何计议、借帽改装、接余盛孝登车开往乡郊、揩抹血迹等事实,不论两人中由谁动手开枪,而同为谋杀犯。”“按惩治盗匪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六款之罪嫌,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