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6:35: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6年榆林市教育技术研究教育信息
化专项小课题
申请·评审书
课题名称 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
边智亮 孙涛
行政负责人 学术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中心小学
课题研究起止时间 填
表
日
期
2016.3--2017.6 二O一六年三月十日
榆林市电化教育馆制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2016年榆林市教育技术研究教育信息化专项小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的2016年榆林市教育技术研究教育信息化专项小课题申请·审批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审批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榆林市电化教育馆有权使用课题申请·审批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榆林市电化教育馆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遵守《陕西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修订)》和《榆林市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的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
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在研究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在成果发表时,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在成果分享时,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在成果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在成果署名时,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挂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榆林市基础教育教育技术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循科研规范。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向榆林市电化教育馆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明确课题研究的性质。遵守研究成果先鉴定后发表的要求。发表时在成果文本封面显著位置标明“2016年榆林市教育技术研究教育信息化专项小课题”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层级应与课题通知书相一致。涉及政治、宗教、军事、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经榆林市电化教育馆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或主要承担者,本人完全了解榆林市电化教育馆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榆林市电化教育馆,有权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