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同步练习(37)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21:23: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同步练习(37)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加工生产白酒 B.零售金银首饰 C.批发实木地板 D.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 【正确答案】C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 B.地板经销商提供实木地板保养服务 C.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 D.金店零售金银首饰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实木地板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实木地板的保养服务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

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 C.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

D.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

A.金首饰零售商 B.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C.涂料生产商 D.鞭炮批发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鞭炮不在批发环节纳税。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甲电池厂生产销售电池

B.丁百货公司零售钻石胸针 C.丙首饰厂生产销售玉手镯 D.乙超市零售啤酒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啤酒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0585(万元)

C.[10+(0.585+2.34)÷(1+17%)]×10%=1.25(万元) D.[10+0.585÷(1+17%)]×10%=1.0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85+2.34)÷(1+17%)]×10%=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