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实务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3 6:08: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背景资料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当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时,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了装饰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如下图: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一事件:

事件一:工作E原计划6天,由于设计变更改变了主要材料规格与材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E工作计划改为9天完成,其他工作与时间执行网络计划。

事件二:一层大厅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一盏大型水晶灯(重100kg)安装在吊顶工程的主龙骨上。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急于搬进写字楼办公室,要求提前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设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竣工验收。

问题:

1.指出本装饰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工作),计算计划工期。 2.指出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工作),计算实际工期。 3.水晶灯安装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竣工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

1.用标号法找关键线路,计算工期。如下图所示。则计划关键线路为:B-C―F-G;计划工期为17天。

2.用标号法找关键线路,计算工期,如下图所示。则实际关键线路为:B-E―H;实际工期为19天。

3.不正确。因为根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要求,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必须增设附加吊杆。

4.不妥当。因为竣工验收应分为三个阶段: (1)竣工验收的准备:施工单位自查合格。

(2)初步验收(预验收):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正式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案例二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23723㎡,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12层,首层高4.8m,标准层高3.6m,顶层房间为有保温层的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工程结构施工采用外双排落地脚手架,工程于2007年6月1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1日。

事件一:2008年5月20日7时30分左右,因通道和楼层自然采光不足,瓦工陈某不慎从9层未设栅门的管道井竖向洞口处坠落地下一层混凝土底板上,当场死亡。

事件二:顶层吊顶安装石膏板前,施工单位仅对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申报了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程师提出申报验收有漏项,应补充验收申报项目。 问题:

1.本工程结构施工脚手架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说明理由。

2.在事件一中,从安全管理方面分析,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墙面竖向洞口应采用哪些方式加以防护? 4.吊顶隐蔽工程验收还应补充申报哪些验收项目? 答案:

1.本工程结构施工脚手架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理由: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各类工具式脚手架和卸料平台等工程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本工程中,脚手架高度3.6m×11m+4.8m=44.4m﹥24m,因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①管道井竖向洞口无防护,②楼层内在自然采光不足的情况下没有设置辅助照明;③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对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④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3.采取的防护措施有: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4.吊顶隐蔽工程验收应补充验收申请的项目有:①水管试压;②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③预埋件或拉结筋;④吊杆安装;⑤龙骨安装;⑥填充材料的设置等。 案例三背景资料

某小区内拟建一座6层普通砖混结构住宅楼,外墙厚370mm,内墙厚240mm,抗震设防烈度7度,某施工单位于2009年5月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写明:瓷砖墙面积为1000㎡,综合单位为110元/㎡。

事件一:现场需要安装一台物料提升机解决垂直运输问题,物料提升机运到现场后,项目经理部按照技术人员提供的装配图集组织人员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现场机务员报请项目经理批准,物料提升机正式投入使用。 事件二:现场施工工程中为了材料运输方便,在内墙处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内墙上留直搓。并沿墙高每八皮砖(490mm)设置了2¢6钢筋,钢筋外露长度为500mm。

事件三:由于工期紧,装修从顶层向下施工,给排水明装主管(无套管)从首层向上安装,五层卫生间防水施工结束后进行排水主管安装。

事件四: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调换了瓷砖的规格型号,经施工单位核算综合单价为150元/㎡,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实测确认瓷砖粘贴面积为1200㎡,但建设单位尚未确认该变更价款,施工单位用净值法进行了成本分析。

备注:BCWS-计划工作预算费用 BCWP-已完工作预算费用

A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 CV-费用偏差 问题:

1.事件一中,物料提升机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砖墙留搓的质量控制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五层卫生间防水存在什么隐急?说明理由。

4.计算墙面瓷砖粘贴分项工程的BCWS,BCWP,ACWP,CV并分析成本状况。 答案:

1.不符合要求。因为针对提升工艺和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编制专项作业施工方案,安装搭设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级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才正式投入使用。

2.不正确。理由:现场留搓处,拉接钢筋的进入长度不符合现行规范规定,埋入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的要求。

3.存在漏水渗水隐患。理由:因为后进行排水主管道安装会在已经施工完成的防水层上开洞穿管,即时修补防水层,也不能保证防水层的整体性,如果管道根部与防水交接处处理不好,将会留下质量隐患,而发生渗漏现象。 4.计划瓷砖粘贴面积1000㎡,预算价格110元/㎡,实际价格150元/㎡,实际瓷砖粘贴面积1200㎡;则BCWS=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1000㎡×110元/㎡=11万元;

BCWP=已完工作量×预算单价=1200㎡×110元/㎡=13.2万元; ACWP=已完工作量×实际单价=1200㎡×150元/㎡=18万元; CV=BCWP-ACWP=13.2-18=-4.8万元 费用偏差为负值,表示实际费用超预算费用。 案例四背景资料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方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为405天,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0米变更为4.80米,当日乙方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结算中申请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三: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天。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1.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符合约定?结合合同变更条款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乙方是否逾期竣工?说明理由并计算奖罚金额。 答案:

1.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生效。该事件是由非承包单位所引起,承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及相关索取资料,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并说明了索赔事件的理由。 2.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不符合约定。理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若发生了合同价款(工程变更)需要调整的因素后,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若承包商在14天之内未提出,则不予补偿。但本案例三个月后才提,超出时效,所以甲方可不赔偿。

3.乙方不是逾期竣工,理由:因为造成工程延期是由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引起,非施工单位责任,乙方已有效提出索赔要求,所以甲方应给予工期补偿,延长工期25天,甲方给乙方的费用索赔为(405+25﹣425)×5=25万元。

案例五背景资料

某综合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500㎡,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约定为20个月。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绘制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单位:月)。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建设单位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停工2个月。

事件二:因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未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延期1个月。 事件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工作F停工1个月。

事件四: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作M实际进度延迟1个月。 问题:

1.指出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指出由哪些关键工作组成。

2.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的要求?并分别说明理由。 3.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如有改变,指出新的关键线路。 4.对于索赔成立的事件,工期可以顺延几个月?实际工期是多少? 答案:

1.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⑤→⑧→⑨。关键工作为:A、D、E、H、L、 2.事件一: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因为该工作不影响总工期。

事件二:施工单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因为该工作在关键线路上,影响总工期,且属于建设单位责任。 事件三: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因为该工作不影响总工期。 事件四: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因是施工单位自身责任造成的。 3.关键线路没有发生改变。

4.可顺延工期1个月。实际工期是21个月。 案例六背景资料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获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某施工单位以3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承发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二: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三: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四: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

1.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中央空调设备在结算时应以投标价120万元,还是以实际采购价80万元为准?说明理由。 3.发包人以工程未获省优质工程奖为由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承包人拒绝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观点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案:

1.合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报价。本案是在主体结构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但承包人却是在竣工结算时才提出报价,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提出报价时间,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视为承包人同意设计变更但不涉及合同价款调整,因此发包有权拒绝承包人的70万元设计变更报价。

2.应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来结算中央空调设备价款。因为设标书中的设备报价120万元是暂估价,不能做为合同风险范围内的报价,而80万元才是双方最终确认的设备价款。

3.不合理。合同中关于5%即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是针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而设置的,本案工程已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所以发包方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没有依据。

4.不能成立。本案中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提出顺延或增加工期的要求,所以工期不能顺延,承包人应承担逾期竣工10天的违约金10万元。 案例七背景资料

某市建筑集团公司承担一栋20层智能化办公楼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层高3.3 m,其中智能化安装工程分包给某科技公司施工。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至第18层、填充墙施工至第8层时,该集团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组织了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部分检查情况如下。

1.现场安全标志设置部位有:现场出入口、办公室门口、安全通道口、施工电梯吊笼内; 2.杂工班外运的垃圾中混有废弃的有害垃圾;

3.第15层外脚手架上有工人在进行电焊作业,动火证是由电焊班组申请,项目责任工程师审批; 4.第5层砖墙砌体发现梁底位置出现水平裂缝;

5.科技公司工人在第3层后置埋件施工时,打凿砖墙导致墙体开裂。 问题:

1.指出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部位中的不妥之处。 2.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如何处置?

3.本案例中,电焊作业属几级动火作业?指出办理动火证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4.分析墙体出现水平裂缝的原因并提出防治措施。 答案:

1.安全标志设置部位中不妥之处有:办公室门口,施工电梯吊笼内。 2.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分类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3.(1)电焊作业属于二级动火作业。

(2)不妥之处:动火证由电焊班组申请,由项目责任工程师审批。

(3)正确做法: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 4.原因分析

(1)砖墙砌筑时一次到顶; (2)砌筑砂浆饱满度不够; (3)砂浆质量不符合要求; (4)砌筑方法不当。

防治措施:

(1)墙体砌至接近梁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全部砌完并至少隔7天(或静置)后,再补砌挤紧; (2)提高砌筑砂浆的饱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