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补充规定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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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补充规定》浙交[1996]478号

浙江省交通厅文件

浙交[1996]478号

关于转发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等文件和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厅公路管理局、航运管理局,省交通设计院,各市(地)交通局(委):

1996年6月,交通部分别以交公路发[1996]610号、611号、612号通知发布了新版《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有关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现一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我厅工程定额站根据交通部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补充规定》,现予印发。有关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1.交通部和我厅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文件和补充规定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业主控制投资的依据,不是业主与承包商结算依据。

2.业主在实施工程招标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建设市场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承包商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取费标准。

3.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和我厅有关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全面贯彻,认真准确把握估算、概算、预算、标底和决算等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

4.我省执行时间从1997年1月1日开始,凡已做前期工作并已列入97年实施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调整。97年开始为下年做前期和97年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部分按新规定执行。

5.原我厅浙交[1995]126号文件发的《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可与省厅工程定额站联系,并由厅工程定额站负责解释。 附件:1.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0号文件(略)

2.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1号文件(略) 3.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号文件(略) 4. 浙江省公路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补充规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浙江省公路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号关

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和部省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我省本系统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如下:

一、直接费 1.人工费

在编制概、预算时的人工费按以下标准计取。 本省陆地(含玉环岛)16.02元/工日

本省岛屿:嵊泗群岛17.54元/工日;岱山群岛17.24元/工日;舟山本岛 及其他岛屿16.93元/工日 2.材料费

材料预算价格按调查价或地方规定的预算价直接计列。

自采材料按定额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现场经费计算,其中辅助生产现场经费按不同企业等级取费,费率按下表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调查价或地方规定预算价)。

辅助生产现场经费

费率(%) 一级企业 二级企业 三级企业 四级企业 7.50 四级以下企业 5.25 费用项目 辅助生产 理场经费 计算基数

15.00 12.00 9.75 人工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执行交通部工发[1996]610号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其中可变费用中的人工费按第一条计取,动力燃料费按预算价计算,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按有关规定计算。 二、其他直接费

1.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系指在老路上改造,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影响

和做好“三度一排”而增加的费用,根据我省实际,该费用以受行车影响部分工程的定额基价之和为基数,加宽后路基宽度小于15m的,其费率按下表计列,加宽后路基宽度大于或等于15m时,费率按下表的70%计列。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人工土方 机械土方 汽车运土 人工石方 机械石方 高级路面 其他路面 构造物Ⅰ 构造物Ⅱ 施工期间平均每昼夜双向混合交通 800-3000 3001-5000 5001-8000 8000以上 5.52 8.29 11.05 13.81 2.45 4.89 7.34 9.78 2.63 5.26 7.89 10.53 5.24 7.57 10.50 12.80 2.45 4.81 7.49 9.63 1.31 1.29 1.24 1.97 1.93 1.87

2.施工辅助费:按不同施工企业等级取费,费率按下表计算。

工程人类别 工土方 一级2.76 企业 二级2.21 企业 三级1.79 企业 四级1.38 企业 四级0.97 以下 计算基数 机械土方 汽车运土 施工辅助费费率表(%) 人机高其构工械级他造石石路路物方 方 面 面 Ⅰ 构造物Ⅱ 复杂大桥 隧道 钢桥上部 2.63 3.58 2.49 3.28 3.22 3.11 0.83 0.26 2.62 0.91 1.31 1.31 2.26 2.18 2.26 2.04 0.70 0.66 0.21 2.10 0.73 1.05 1.05 1.81 1.74 1.81 1.63 0.56 0.54 0.17 1.70 0.59 0.85 0.85 1.47 1.42 0.42 0.13 1.31 0.46 0.29 0.09 0.92 0.32 - - 0.66 1.13 1.09 0.46 0.79 0.76 - - - 1.33 0.46 - - - - 定额直接费

三、现场经费

1.临时设施费:按不同企业等级取费,费率按下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