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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2地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06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深化总规对贵驷片启动片区功能提升与空间优化的要求,科学统筹宁波市新材料科技城的开发建设,将贵驷片启动片区打造成新材料科技城的核心示范区,特组织编制《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2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5)《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12;
(6)《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 年修订); (7)《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 (8)《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9)《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规深化研究》;
(10)《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贵驷启动片区城市设计》; (11)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2)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3)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划文件和设计要求。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具体为西至望海大道、北至骆兴东路、东至明海大道、南至永茂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5.67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
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上位规划、相关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
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生态智慧示范区。
(1)宁波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
以科技与创新发展为主线,打造宁波乃至区域的创新引擎,引领区域及宁波经济转型,塑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创新中心、城市级专业型的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2)新材料科技城北部中心
以新材料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为契机,发展科技金融、科技中介等功能,服务新材料城整个北部片区。
(3)低碳型生态宜居新城
利用贵驷片区优越的生态本底,构筑有机复合的水绿生态格局,建立绿色出行的慢行系统和公共交通,打造低碳型生态宜居新城。
(4)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贵驷启动片区
以贵驷启动片区的先期建设为契机,引领新材料科技城贵驷片区的整体开发步伐。
2.2控制规模
规划居住人口约14800户,3.85万人。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525.9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40.96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37平方米。
2.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十字双轴,双核引领,六大板块,蓝绿廊网”的结构,其中“十字双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