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23:41: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表1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关于会计法律责任的分析与思考 院(系): 会计系 专 业: 会计学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职 称: 讲 师
题目类型:□理论研究□应用研究
年 月 日
论文(设计选题) 关于会计法律责任的分析与思考 课题的根据: 一、说明本课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理论:会计法律责任足指会计1几体从书违反会计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会计法的广义和狭义分类相对应,会计法律责任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律规范除《会计法》外还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注册会一计师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所得税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等。狭义的会计法律规范一般只指《会计法》。广义的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广义的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狭义的会计法律责任仅指违反《会计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价值:会计的法律责任问题是世界各国会计行业近百年来煞费苦心的难题。在国外,自20世纪末期以来,曾被人羡慕不已的会计行业被接踵而来的诉讼案搞得不知措,审计职业界面临空前的诉讼危机,诉讼成本节节上升。我国会计行业自1981年恢复重建以来,行业发展迅速,并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为配合会计行业管理的需要,相关的法令规范陆续出合。但近些年来,有关会计的法律纠纷如雨后春笋般的不断出现,会计被频频卷入诉讼风波,面临巨大的职业风险。这对于恢复重建历史刚刚20年的中国会计行业来说,无疑是严峻的挑战。 意义:关于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问题,目前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针对会计审计失败的法律诉讼压力较小,近年来会计之所以面对大量的诉讼,正是因为法律对其规范不够,处罚力度不大,应该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处罚力度;有的人却认为,由于中国会计行业发展的特殊性和市场的不规范性,将审计失败的责任全部推卸给为其服务的会计是不公平的,不利于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在这两种观点的背后,存在着大量的完善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法规的观点对立,其中争议最激烈的是民事归责原则、独立审计准则地位、虚假审计报告认定的问题。调和这些不同观点,解决相关的问题,完善我国会计审计法律责任的有关法律规范和责任形式对保护会计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会计事业的发展,建立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综述国内外有关本课题的研究动态(文献梳理)。 (一)国外研究现状 Steinberg (2000)提出了美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是原告在证券市场上使用州际商业工具购买了证券;二是原告是在不知道信息陈述虚假的情况下购买了证券;三是原告需要证明信息陈述具有重大的不实;四是原告无需证明相应合同的存在;五是原告需要证明所购买的证券是来源于一级发行市场,只要来源于一级市场,购买转手的证券也可提起诉讼;六是原告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购买证券是因依赖虚假陈述信息;七是原告无需证明因果关系;八是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 托马斯·李·哈森(2003)深入研究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因果关系的举证问题,指出因果关系可分为交易因果关系和损失因果关系,其中交易因果关系要由原告举证,损失因果关系只要求原告证明虚假陈述是损失的近因。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2001)指出任何从事较强专业工作的职业人员均有确保其从事的行业有序进行的法律义务,即注意义务。 阿尔文·A·阿伦斯、兰德尔·J·埃尔德、马克·S·比斯利(2009)指出从事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业人员要保持谨慎。会计师要对客户履行合同,因其没有履行合同或没有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要对客户承担过失或违约责任。在一些情况下,还需对客户以外的主体承担责任。 (二)国内研究现状 张军立、李霞(2010)深入分析了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健全完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建议。 郭丹(2010)介绍了普通法系国家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的扩张与收缩过程,并分析了其背后的经济社会原因。认为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是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扩张或收缩的过程。 史玉饶(2011)从程序和实体方面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有关立法,提出了健全完善的建议。 石岩(2011)将我国会计民事法律责任规范和理论问题相结合,深入分析了会计民事责任的性质、责任主体、责任对象和归责原则,并提出对不同会计民事责任主体应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 胡冰(2012)指出,我国会计主体民事责任制度空白,构建会计主体民事责任制度,能够从经济利益机制上预防会计领域违法行为的发生,能够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并直接调动受害者检举、起诉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同时指出构建会计民事责任制度,需要界定责任主体、责任形式和归责原则。会计民事责任主体包括财务总监和单位负责人,一般会计人员不应承担会计民事责任。承担会计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应为赔偿损失。归责原则可确定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选题的依据、理由和自己的见解。 任何一个行业都离不开法律的规制和约束,而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会计作为一个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岗位,对于法律责任的厘清非常重要。会计法律法规是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任何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会计行业中法律问题的产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结果,这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现象,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必然事实。研究会计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已经十分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