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病原微生物室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管理自查整改报告汇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5:20: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报告

为深入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静海区卫生计生委开展2018年度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步规范我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上级安排,对我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实验室资质和备案情况

我中心于2014年1月已经完成备案。由于我中心即将迁入新址,所以已暂停资质认定相关内容,并将于搬入新址后重新进行认定。

二、风险评估与控制

我中心按照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相关要求,已对我实验室开的的相关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根据情况及时变更和复审评估报告。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

我中心已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明确了职责,建立了工作制度,检验科在此基础上建立实验室安保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四、实验室环境、设施及设备

实验室入口处张贴有生物安全危害标识,走廊设置紧急撤离路线标识,实验室内整洁无与实验无关物品,实验室内各消毒用品均在有效期内,实验室内设有洗手池及洗眼装置。各仪器运行状态正常,均有相关操作及维护程序。我中心现有环境虽然能满足实验开展,但是与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要求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些情况随着新

址的迁入将会得到逐步的改善。

五、实验室记录和档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均有记录,样本保存及销毁均有记录,消毒液配制及使用均有记录,实验室备有紧急安全防护装备(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N95口罩、橡胶手套)定期检查,均在效期,实验室各设备均有使用维护记录,操作人员已通过考核。

六、菌(毒)种和感染性物质的储藏与管理

我中心暂时未开展高致病性病原菌的相关检验工作。对于菌毒种和其他感性性物质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制度,有规定,有记录。感染性物质在离开实验室前均进行高压灭菌销毁时做好销毁登记。

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物、容器符合标准,警示物品醒目,不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按照感染性废物进行销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完整。从业人员每年进行相关培训,并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实验室要对样本进行高压灭菌并记录完整。

八、实验室应急预案

实验室有针对相关意外事故的紧急预案,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并及时处理。截止目前,我实验室未发生相关事故。

九、人员培训与管理

目前检验科共有工作人员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并全部取

得相应的微生物检验技术资格,其中2名主管技师,3名初级职称。所有工作人员如岗前均进行了考核,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建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和实验人员技术档案,所有实验室的活动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非实验有关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操作人员防护水平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具体措施

1、管理者及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的认识和管理水平尚不够高,在思想上、管理制度上准备不充分,对于个人防护及环境生物污染的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条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管理力度不足。所以要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力度。

2、多年来实验室工作人员大多数专业人员只偏向于检验专业技术的提高,未系统学习生物安全方面的知识,对预防微生物污染的意识不强,缺乏具体的技术操作规范。所以,加强生物安全方面的知识的培训,对全科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考试。

3、由于我中心环境及设备所限,有些工作如PCR核酸检测尚不能开展。就此问题,我中心领导积极向财政申请设备资金,待搬入新址后逐步完善和开展相应的工作。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