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0:10: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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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胃肠病诊治指南
简介
功能性胃肠病是指具有腹胀、腹痛、腹泻及便秘等消化系统症状,但缺乏器质性疾病(如胃炎、肠炎等)或其他证据的一组疾病,在普通人群的发生率达 到 23.5%~74%。在胃肠门诊中,约42%~61%功能性胃肠病患者存在心理障碍,常表现为焦虑障碍(惊恐和广泛性焦虑)、抑郁障碍(情绪低落和心境恶 劣)和躯体形式障碍(疑病障碍等),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主要是胃肠道(包括咽、食管、胃、胆道、小肠、大肠、肛门)的相关症状,因症状特征而有不同命名。常伴有失眠、焦虑、抑郁、头昏、头疼等其他功能性症状,且多伴有精神因素的背景需经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因方可确诊。 1.功能性食管疾病分类 1.1 功能性烧心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胸骨后烧灼样不适或疼痛。
2. 无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3. 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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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1.2 推测源自食管的功能性胸痛 1. 胸骨后非烧灼样疼痛或不适。 2. 无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3. 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1.3 功能性吞咽困难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固体和(或)液体食物通过食管有黏附、存留或通过异常的感觉。 2. 无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3. 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1.4 癔球症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喉部持续或间断的无痛性团块或异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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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感觉出现在两餐之间。 3. 没有吞咽困难或吞咽痛。
4. 没有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5. 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1. 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疾病 2.1 功能性消化不良 必须包括
1. 以下1条或多条: a.餐后饱胀不适 b.早饱感 c.上腹痛 d.上腹烧灼感 并且
2. 没有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功能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