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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书。
1.3 执行的相关法规与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3)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 (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年8月10日) (5)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年) (6) 《环境卫生技术语标准》(CJJ65-95)
(7)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0午5月1日) (8)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2002年1月1日)
(9)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 (10)《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 (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1997版) (12)《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13)《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14)《工业建筑防腐规范》(GBJ46-82) (15)《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16)《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GBJ10-83) (1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1.4 编制目的、编制内容
1.4.1 编制目的
建设新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环监【2007】44号文件,切实治理新塘陈家林片区环境污染的必经之路,对改善陈家林片区环境状况,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保护东江水资源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符合增城市新塘镇可持续发展战略。
1.4.2 编制内容
根据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特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1) 工程项目所在地城市概况和现状资料调查分析;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
(3)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需求分析和建设规模(渗滤液产生量); (4) 渗滤液处理工艺方案论证与比选; (5) 建设进度的设想;
(6) 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节能节水措施; (7) 防火设计、风险分析和项目投资估算; (8) 效益分析; (9) 结论和建议。
1.5 项目提出的理由和必要性
1.5.1 实施本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环监[2007]44号文件的必经之路
目前,新塘镇每日产生生活垃圾达500吨,均送往该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产生的垃圾渗滤液通过垃圾填埋场东南面200米处的氧化塘(1.5亩)简单处理后直接排入附近小沟渠,经夏埔涌进入东江北干流,给周边环境,特别是下游的饮用水源造成了严重威胁。
2007年9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下达了《关于查处广州市增城市陈家林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监察通知》(环监[2007]44号)。2007年7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华南环保督查中心、广东省环保局、广东省环境监测站对增城市新塘镇陈家林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新塘镇陈家林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不符合填埋规范,现有的渗滤液处理设施简陋,处理效率不高,要求增城市对新塘镇陈家林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以消除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威胁。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落实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环监【2007】44号文件的必经之路。
1.5.2 实施本项目是改善陈家林地区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
2007年6月25日,增城市新塘镇陈家林地区“翡翠绿洲”、“凤凰城”等居住小区业主向国家环保总局潘岳副局长投诉了陈家林地区的环境问题。其中就包括新塘镇垃圾填埋场污染,
鉴于陈家林地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增城市环保局除及时对被投诉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对区内污染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外,还特别制定了方案(增环
函【2007】241号),协助新塘镇政府对垃圾填埋场污染情况作进一步处理,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逐步解决陈家林地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该地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 1.5.3 实施本项目是保护东江饮用水源的需要
2008年8月16日,增城市环境监测站对陈家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1.5-1。
表1.5-1 陈家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除pH及注明除外)
监测项目 pH值 SS CODcr BOD5 氨氮 色度
监测结果显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氨氮等污染物均严重超特别排放限值100.5倍。本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广州东部水源地——新塘水厂吸水口仅13公里。高浓度的垃圾渗滤液废水再不及时有效处理,将有可能渗溢到周围地表水中,并顺着沟渠或溪流进入东江水系,污染东江水源,进而威胁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从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实施是保证东江饮用水水质不受垃圾渗滤液污染的重要途径,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1.6 本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是广州“东进”战略、新塘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珠三角城镇群及基础设施网络化格局趋于完善,珠三角区域合作与一体化进程已经具备了相当成熟的基础与条件,“泛珠三角合作框架协议”极大地拓展了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空间腹地,推动产业在更大空间范围内梯度转移,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近年来,广州实施经济发展“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战略性转移,对增城的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使增城加快融入广州的整体发展,成为广州乃至整个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的重要区域。
监测结果 8.03 926 6030 443 476 3000 —— 30 60 20 8 30 超标倍数 —— 30.87 100.50 22.15 59.50 100.00
新塘镇作为增城市南部中心镇、重镇,是广州东部版块的黄金走廊。从2000年开始,新塘陈家林地区就陆续建设了“凤凰城”、“紫云山庄”、“翡翠绿洲”等楼盘。原来规划为危险品仓库区的陈家林地区现在也步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腾飞阶段,凭借独特的地理位置,陈家林地区也越来越成为居住、旅游、商贸和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化宜居地区。因此,环境的改善,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将是该地区面临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是未来广州“东进”战略,新塘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 城市概况及环境现状
2.1城市概况
2.1.1 地理位置
增城市位于广东省中部,珠江流域下游北岸,珠江三角洲东北部。东交博罗,北接龙门,西连从化,西南临广州市白云、黄埔两区,南隔东江与东莞市相望。行政中心荔城街道办事处西距广州60公里,东距惠州城区90公里,南距深圳120公里,水路距香港70海里,区位优势明显。
新塘镇是增城市南部工业、商业重镇,广东省中心镇,在区境西南部。 2.1.2 历史沿革、人口现状
新塘镇因驻地在宋代为东江一大河湾,后渐成河滩,明代在河滩上垒石围塘,石堤渐为圩集,故名新塘圩。民国27年(1938)增城县治设于此。1950年称新塘镇,1955年改区。1958年成立新塘公社,1979年改镇,1983年又改为区,1984年再建镇。2004年增城市实行镇级行政区划调整,新塘镇管辖原新塘、永和、仙村、沙埔、宁西5镇的行政区域范围;2005年,永岗、禾丰、贤江、新庄4村划入广州市萝岗区。新塘镇现管辖16个居委会和71个村委会,总面积251.51平方公里,总人口40多万(其中户籍人口21万,外来人口19万)。
2.2 社会发展
2.2.1 经济发展水平
2006年新塘完成工业总产值414.66亿元,增长24.02%。4月份,五羊本田新工厂建成投产,至年底实现产值31.67亿元;黄川摩托荣获“广州市著名商标”称号,摩托车产业成为全国乡镇一级最大集群基地。9月19日,广本增城工厂建成投产,至年底实现产值35亿元。新塘环保、宁西、沙埔银沙、东凌、民营制衣等工业基地的入园项目相继动工建设。豪进摩托车新工厂、广英服装新工厂的建设如期推进。15万吨再生有色合金项目落户,促进产业组团发隅,牛仔服装、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三大支柱产业产值250.2亿元,增长13.9%,占工业总产值的60.33%。
2006年,第三产业实现产值64.43亿元,增长14.16%。碧桂园凤凰城、锦绣香江等大型房产社区做强做大、顺欣、富好城、现代城等先后开盘,金地·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