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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8:06: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仁者爱人”孔子仁学与人的发现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①“爱人”这个在今天看来极为普通的词,被孔子用来解释其核心思想“仁”,是大有深意的。它表明了在孔子心目中,凡是符合“人”的生物特征的同类,都是天地之间一切有生命的物体中最为尊贵的成员,因此,凡是人都应该拥有作为“人”的资格,也都应该享有作为“人”所应有的生存权利和平等地位;在人与人的交往相处中,每一个人要把自己当成人也要把别人当成人,不管是在上者也好,在下者也好,人人都应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以“人道”待人。这种爱人思想,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理所应当,可在孔子那个时代却是相当进步的,郭沫若称其为“人的发现”②,深刻、准确地揭示了孔子仁学思想的价值。

一、 与神相比,人是最重要的

人类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过程。远古的原始人类在观察自身和周围世界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困惑,许多现象超出了他们的思维能力,于是就产生了许多的恐惧和幻觉。他们幻想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主宰着人们,并相信这种超自然的力量就是灵魂,世间万物皆有灵魂。“万物有灵”的观念催生出了原始宗教。从原始社会末期到夏、商、周,宗教的内容和形式有了一定的发展――由原始社会的自发宗教,逐渐变成了人为的宗教。从已有的文献资料记载及前人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与前人相比殷人已经建立

起了一整套完备的神学政治体系,但原始宗教仍是国家的精神支柱,原始的神学观念在社会中仍占据绝对统治的地位,许多资料显示:尊神事鬼、迷信巫祝贞卜之术,是商代社会的特点。“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③“国之重事,在祀与戎。”④殷墟出土的卜辞对此也有很多记载。例如: 辛亥贞,王正召方,受佑。⑤ 己亥卜,争贞,王勿立中。⑥ 庚辰卜,王,余酒御于上甲,八月。⑦ 庚戌卜,亘贞,王弗疾骨,王占曰:勿疾。⑧ 癸已卜,兄贞,并来归,唯侑示。⑨

殷人上至“国之大事”的祭祀、战争,下到风雨的有无、年岁的丰歉、出入的吉凶、田渔的猎获、疾病的轻重、妇女的生育……可以说事无巨细,一切都求之于鬼神,询问于上帝先公先王以及自然神的旨意,然后决定何去何从。可见以祭祀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活动在商代整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是何等重要的大事,事奉鬼神也就成为了商王室的首要任务。

周革殷命,以文王、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文化精英对传统宗教进行了一次深刻、彻底的反思,由此提出了一整套关注社会、关注人事方面的思想,如“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和“惟人万物之灵”等。这种看法尽管还没有完全摆脱天命观的影响,但它的提出却直接开启了儒家仁学思想对“人”的最一般的价值规定和思维路径。

到西周中晚期,思想家们进一步从殷周时期原始神学观、天命观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根据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理解,开始用理性的眼光去审视现实社会政治问题,从而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学说。在此基础上,孔子对传统的神学、天命观进行了改造、损益,形成了更具人文精神的仁学思想。

樊迟问知,孔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⑩这说明在孔子心里“事人”与“事鬼神”是有区别的,“人之事”与“鬼神之事”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事,“事人”必须求“知”,“事鬼神”则贵在“虔诚”。而当季路问如何事鬼神时,孔子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即先要能事好“人之事”,才能事好“鬼神之事”。如前所述,在孔子所处的时代是“神”普遍受到格外尊敬的时代,孔子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提出要先人事后神事的观念无疑是对传统思想的挑战,更是对人的地位的极大提升。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重人事、轻神事,重道德修养、轻宗教信仰的传统即深受这一思想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孔子虽然重人事,但并不轻神事。在樊迟问知中,孔子用了一个“敬”字,据考证,“敬”的概念与早期巫术实践中的恐惧、惊怖、景仰有着密切的关系。徐复观、牟宗三等学者强调周初之“敬”不同于将主体投身于上帝的那种宗教迷狂,而是“人的精神”的体现,即“这种敬畏之情不是表现为巫术过程的迷狂状态,而是礼乐过程的内在神圣性”。如《论语•八佾》载:“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

祭。’”“祭”,祭先祖。“祭神”,祭外神。《八佾》的这一记载,说明在孔子心目中,对祖先、鬼神行祭礼,乃是一种心理情感的呈奉,外在的礼仪、仪式并不是最重要的,所以才说,不亲自参加,不如不祭;也说明孔子对祖先神灵的祭祀不仅赞同,而且态度十分虔诚。

总之,孔子在原始宗教信仰尚是国家重要活动、也是国人重要观念的时代,能够既保持对祖先神的敬畏但又不依赖,并进而提出要先事好人事才能后事好神事的思想,突破了殷商以来的天、神至上的观念,是对人的价值的发现与肯定,是中国人文主义的先声。

二、与物相比,人更重要

《论语•乡党》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众所周知,孔子所处的时代是奴隶社会末期,具有现代人格意义上的“人”只是指统治者、贵族和部分平民,其他人(主要是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只是统治者财产的一部分而已,与马、牛、羊、车、锄、犁等没什么两样。考古发掘的许多资料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尤其是发掘中频频出现的殉人、人牲更是这一现实的最好证明。

以安阳殷墟为例。在殷墟的发掘中,无论是生人的建筑遗址――宫殿基址、普通中小房基,还是死人的建筑遗址――墓葬中,都发现了许多的人骨与动物骨骼;在祭祀坑内其数量则更多。

例如小屯宫殿建筑遗址,在宫殿遗址乙组发掘的21处基址中有7处有奠基墓,墓中埋狗9处,埋人6处;置础墓有3处,其中乙七和乙十三均发现有8个兽坑和1个人坑,乙十六仅发现有一个羊狗坑;安门墓有6处,所用人牲多为武装侍从。另外,普通建筑中也发现有相关仪式的遗留:在苗圃北地F18和小屯村北F10发现的奠基坑内有支解的骨架和人头,而且是身首分离。据考证,在这些基址中殉狗、殉人是当时人们祭祀仪式的一种,目的是为了替房主人驱除妖魅和保护房主人的安全。

在出土的卜辞中也常见于门或于宗用人祭的占卜,如: 禽氐羌王于门寻。

升岁羌三十,卯三牢,?,一牛于宗用。

这里的“羌”(战俘)是商代奴隶的一种,卜辞中有大量用羌人与牛、马等牲畜一齐作牺牲用来祭祀的记载,少则一两个或三五个,多则数十个,最多时用400多个。他们被称为人牲。商代祭祀祖先神灵、山川日月、祈天求雨等几乎都要用人牲。尤其是祭祀祖先中使用的人牲,数目相当惊人。例如,上甲微是商人的一个祖先,《国语•鲁语》称“微能帅契,殷人振焉”,因而受到历代商王的隆重祭祀。甲骨卜辞中,有许多为他贡献人牲的记录,武丁时曾用9―50人,祖庚、祖甲时用9―50人,武乙文丁时用3―20人。此外,另一商王武丁因使“殷道复兴”、“殷国大治”,所以,也受到隆重的祭祀,甲骨文中有“用三百羌于丁”,就是杀300个羌奴来祭祀父丁(武丁)的意思。殷墟晚期的卜辞中还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