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定期检查和测试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19 17:28:3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定期检查和测试规定

The Stipulation for Periodical Examination and Test of Key

Equipment and Technical systems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责任

4、定期养护和测试要求 5、定期测试的其他要求 6、记录要求 7、发放 文 件 编 写 记 录

编 写 人 林红专 审 核 人 林红专 批 准 人 李晓云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2010.2.20 2010.3.30

执行修改记录

序 修改通知书 修号 编号 改 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修改内容或条款 执行修改 生效日期 人签名

1. 目的

对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以及备用设备和装置包括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作出定期检查和测试的要求,确保功能的可靠性。 2. 适用范围

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以及备用设备和装置,包括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的定期检查和测试。 3. 责任

3.1船长负责对全船关键设备和技术系统定期检查和测试按规定要求督促实

施. 3.2船舶部门长负责实施本部门管理的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定期检查和测

试,并按规定作好记录. 3.3机务主管和海务主管应对船舶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3.4船舶在执行定期测试过程中,或船舶主管对船舶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任

何测试规定与国际、国内、船旗国和船级社要求不符的情况要立即报告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要查阅最新资料及时向指定人员提出对本文件的修改要求。 4. 定期养护和测试要求

见附件《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定期养护和测试要求》 5. 定期测试的其他要求

5.1测试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或设备说明书中的要求步骤进行。

5.2大副/轮机长要按测试周期监控设备主管人员对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

进行测试。 5.3记录内容要包括测试日期、操作人及测试结果。

5.4测试中发现故障、损坏等情况,要组织检修,不能解决的除要向船长报

告,船长按规定向船舶主管报告,要求提供岸基支持。 5.5可能接受国际行业组织检查(包括大石油公司检查和rightship检查)的

船舶应定期对锚机、绞缆机做刹车力测试。 6. 记录要求

由操作人员记录在规定的地方,如《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气日志》、《GMDSS电台工作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消防、救生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簿》、相应的保安记录表等。 7. 发放

各SMS相关部门和船舶

附件一 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定期养护和测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