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3 15:36:5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地址由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36号变更为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2.北京中医药治疗中心北京东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等级由未评级变更为一级;
3.北京地坛口腔门诊部,地址由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上龙嘉园42号楼3单元1-1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安德路甲11号3层;
4.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现为一院两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西总布胡同88号、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8-1号;
5.景山街道汪芝麻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变更为东城区景山街道宽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东城区汪芝麻胡同31号变更为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2号;
6.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西城区二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为一院两址,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下岗胡同1号、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4号;
7.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地址由西城区太平桥大街45号变更为一院两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306号、金融街通泰大厦地下一层;
8.北京铁路总医院复兴门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世纪坛医院复兴门卫生所;
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一址由西城区月坛南街甲3号变更为西城区月坛北街4号楼,其余两址不变,仍为一院三址;
10.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中医医院,地址由朝阳区安定门外北苑路小关街变更为朝阳区安慧北里逸园甲10号楼;
11.北京市第一轻工业总公司医院,地址由朝阳区九龙山化工路西口变更为朝阳区西大望路21号;
12.总装备部后勤部苇子坑门诊部,名称变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后勤部苇子坑门诊部;
13.海淀区紫竹院街道魏公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海淀区魏公村路5号变更为海淀区魏公村路19号楼西侧平房;
14.北京市丰台区铁营医院(丰台区铁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铁营医院(丰台区铁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丰台区西罗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为一院两址,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永外横七条1号、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1区26号;
15.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所后勤集团卫生所,名称变更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第三门诊部;服务对象由对内变更为社会;地址由丰台区云岗北里4号楼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里7号;
16.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丰台区芳群园四区29号楼车店平房变更为丰台区芳群园一区14号楼一层;
17.丰台区方庄街道芳城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丰台区芳城园三区19号楼一层变更为丰台区芳城园一区2号楼一层;
18.丰台区方庄街道芳古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丰台区芳古园一区20号楼变更为丰台区芳古园一区32号楼一层;
19.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青塔第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青塔小区春园2号楼半地下室变更为青塔小区芳园9号楼一层;
20.航天空气动力研究院门诊部,名称变更为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门诊部;
21.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石景山区五里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为一院两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22号、北辛安南岔149号;
22.石景山区广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门诊部;服务对象由社会变更为内部;
23.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骨伤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变更为中医;医疗机构等级由一级变更为二级;
24.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职工医院,地址由通州区九棵树146号变更为通州区梨园镇云景北里146号;
25.北京东方化工厂门诊部,名称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卫生所;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26.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现为一院两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南环路53号;医疗机构等级由二级合格变更为二级甲等;
27.北京广慈医院,地址由北七家镇平西府街27号变更为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779号;
28.北京天苑医院,经营性质由营利性变更为非营利性;
29.龙乡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卫生院东村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龙乡市场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东村家园东门;
30.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现为一院两址:怀柔区后横街1号、怀柔区于家园二区23号楼;
31.北京市密云县滨阳医院,名称变更为密云县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由密云县鼓楼东大街甲6号变更为密云县鼓楼东大街6号;
32.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医院与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西城区二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并,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33.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第一医院与北京市丰台区铁营医院合并,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34.电信科学技术仪表研究所医务室,因机构撤销,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35.北京市二毛医院与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合并,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36.北京市昌平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因医院停业,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37.城镇新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因缩减编制,无力承担医疗保险任务,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