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2:10: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四、操作流程
(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门、急诊护士(分诊员),护士(分诊员)在最短时间内通知接诊医生(或直接通知接诊医生),并做好登记,由接诊医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住院病人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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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所在病区,病区接收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三)登记程序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照“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医技科室与门急诊、病区均建立《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四)处理程序
1、医技科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并在《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发出。
2、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五、“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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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六、“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范围 2、临床危急值报告与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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