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5 15:52: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附图八 竣工验收阶段

进行承包商 本单位工程的各分项分部进行竣工预验 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准备 承包商 提交竣工资料,申请竣工初验 承包商 审查竣工验收申请 否

现场初验就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质就是 监理工程师 补充再准检查文件资料就是否符合要求 就是 否 单位工程初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 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业主(监理) 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业主(监理)、政府质量监督站 就是否通过验收 工程移交,进入保修期 业主、监理、承包商 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四)进度控制: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施工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地下结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图,包括带逻辑关系的网络图与横道表及主要施工措施、设备与材料、劳动力计划。总进度计划应以合同工期为总目标,根据各工序所用工时与计划投入的人力、工作班数、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制订,就是控制进度的主要依据。

2、在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应进行进度目标分解,即同时还要制订确保总进度实现的月计划与周计划。

(1)当月进度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交监理审批,监理在两天之内提出审批意见。月进度计划就是总进度计划的形象化,表示了当月的形象进度。

(2)本周完成进度情况与下周进度计划应在每周例会前提交监理。周进度计划就是详细的作业进度计划,就是总进度计划的具体化,就是指导各作业班组协同施工的文件。周进度计划应对各工序的作业时间,施工单位自检的时间与监理检查验收的时间作出详细安排,并应留有余地以便整改。 3、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本着科学的态度,从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最优考虑,进行协调平衡,切不可主观随意,违背工程建设规律。

(2)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必要时参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度计划不断地进行检查、修改、补充与调整,以达到主动控制的目的。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由各方会商确定。

(3)检查、调整与控制以周进度计划为单元,通过每周详细的作业计划,对月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与调整,达到总体进度计划按规定的要求实现。 (4)根据审批的施工单位月进度作业计划,各有关监理工程师要分专业、按工种安排好检查及验收工作。

a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月进度安排的各工序作业进度就是否按期进行。 b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月进度计划中安排的检查验收时间,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予以积极的配合,保证月进度计划按期实现。

c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应进行现场巡视,并对所发现的影响进度的因素书面记录在施工监理日报表上,供总监分析进度情况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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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在每周工地协调会上,由施工单位汇报本周工程进度情况与下周进度计划,进度拖期时,如属施工单位原因,应要求施工方采取措施赶上,如属建设单位或其它方面的原因,监理则应通过必要的协调,落实保证进度的措施。

e 在每月的监理月报中,总监要向项目法人书面汇报总进度情况与当月进度情况。如有偏差,应指明偏差产生的原因,使项目法人对能否按合同的目标完成工程建设做到心中有数,并在采取有关措施方面取得项目法人的支持。

f 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告,报告中应附有适当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图,使监理工程师能有效地审议与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4、目标值

(1)施工单位应贯彻“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杜绝事故,避免返工,切实做到以工程质量求施工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投资效益,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2)施工单位必须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项目施工,避免盲目赶工期求进度,影响工程质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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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流程 发中标通知书、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业主、承包商 审批 业主、承包商 提交总进度、分部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商 要求调整 监理审批 同意 监理审批 赶工措施或计划调整 承包商 监理下达开工令 协调会与指令 监理工程师 监督执行按计划实施 业主、承包商 月(周)进度报表 承包商 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 就否 影响工期 否 调整计划 承包商 审查进度报表 监理工程师 有干扰 检查实际进度 有拖延 承包商责任 就采取赶工措施,调整进度计划 承包商 不同意 正常 同意 监理审核 调整计划 承包商 单位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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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控制要点 (一)原材料

(1)严格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所有原材料在进场验收合格后(含外观检查)方可使用,并及时签发原材料报验手续,及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的“原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

(2)材料或构配件进场后,不论进货渠道如何,均应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核查三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检测报告,进口材料还需核查商检部门的检验报告)与外观检查,均符合要求后,实施见证取样。由承包人、监理两方共同分期、分批、分规格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抽样,送有相关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承包人单方面抽检或送无相关资质试验室的试验无效。自检不合格的产品(包括甲供材),施工单位应拒收、拒用。

(3)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采用江苏省建设厅统一表格A1、3-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报监理验收。材料及构配件的三证、商检证明、施工单位目测、测试数据、材料复试报告等应交监理检验,并将复印件附在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后备存(若进货量较小无法提供质保书原件时,可由材料供应商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加盖材料供应商的单位印章)。

(4)钢筋、水泥、砖(砌块)、砂石等原材料进场后应分类堆放整齐,按批进行验收。现场所有原材料均应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应标明进场时间与数量、材料名称与规格型号、验收人员、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砌体、混凝土等实体工程应按检验批进行验收,在实体明显部位设置标识,标明施工人员及日期、验收情况(参加人员、时间、结论)。

(5)监理在对资料、实物进行核对与必要的检查后作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答复。未经监理同意使用的材料、构配件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亦不得存放于现场,已进场的必须在监理通知期限内撤离现场。当监理工程师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产品质量有问题时,亦可随机抽检,承包商必须给予配合。 (二)测量放线 测量控制要点: (1)控制标高、轴线。

(2)复核模板位置、尺寸、标高;

(3)预埋件、预埋孔、预埋管线的位置、尺寸与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