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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21 12:57: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从小悦悦事件看民众的集体无意识

一、事件背景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小悦悦还没有来得及真正地看看这个世界,就离开了人世。她去了天堂,在那里她可以放心地奔跑了,那里没有呼啸而过的汽车,没有麻木不仁的路人,没有撕心裂肺的痛苦,希望小悦悦在那里是微笑的。

从“彭宇案”到“小悦悦事件”,从扶不起摔伤的老太太到扶不起被车碾轧的两岁幼童,萦绕于耳的道德讨论振聋发聩,却又从未杜绝悲剧。略有不同的是,批评更多变成了咒骂。当小悦悦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8个路人的背影深处,它当然不单单是一场偶发的悲剧。习惯把责任推诿于生存环境的我们,是否同样需要检点自我?这个冷漠的社会与风气,不正是由一个个“我”开始构建的吗?2岁的小女孩竟然没有人出手相助,我们心里在对这个女孩感到可惜的同时,也在批评那18个冷漠的路人,可是自己有没有好好问过自己,如果你是当时的目击者,你会不会出手相助呢?是不是也是想着,总归会有好人替自己救那个女孩的?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不救人是犯法的行为,什么道德不道德也

就没有考虑过,这种只考虑自身不顾他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群众心理是很可怕的。 二、原因分析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这种现象实际上就是“集体无意识”的具体表现。所谓“集体无意识”,瑞士著名心理学家荣格将其定义为“集体无意识是精神的一部分,这部分精神与个人无意识相区别,它不像后者那样将自己的存在归结为个人经验,因而不是一种个人习得。集体无意识的内容从未存在于意识之中,因而从未为个人所习得,而是将其存在完全归结为遗传”。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集体无意识是人格结构最底层的无意识,包括祖先在内的世世代代的活动方式和经验库存在人脑中的遗传痕迹。它们是一种先天倾向或潜在可能性,即采取与自己的祖先同样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和做出反应。集体无意识和个人无意识的区别在于:集体无意识不是被遗忘的部分,而是我们一直都意识不到的东西。它不是通过我们每个人的经验获得,而是人类文化通过一代代人遗传而形成的,是在群体生活的深层起作用的无意识现象,它和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是分不开的。

“集体无意识”的表现有许多种,有对罪恶的集体失语,有对不良现象的集体麻木,有对违法事件的集体参与。鲁迅先生小说《祝福》中的“祥林嫂”的悲剧即是“集体无意识”所酿成的后果。正是社会的冷漠、人情的冷淡,将“祥林嫂”逼死在了漫天风雪的寒冷中。

“小悦悦事件”可以看作是“集体无意识”的一个典型表现,那些冷漠的路人大多是顾忌救人反被敲诈而不愿上前伸出援手,然而难道他们都经历过“救人反被敲诈”的事情吗,怎么可能呢?如果这样,那中国不早乱套了。当然,我们也无意要排除那18位路人中有人经历过“救人反被敲诈”这种事情的可能性。他们的这种意识大多是这样而来的,要么是自己前辈的“教导”,要么是从其他人那儿道听途说得来的。正是由于这种单向的“遗传”,慢慢地形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这才导致了那些路人选择对救人的逃避。除了世人的冷漠外,我们也不能忽视那些借“被别人救”的时机,向别人实行敲诈,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人比社会的冷漠更可怕。让人不得不联想到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彭宇案”,好心扶起老人却反被诬告,最终法院的审判依旧没有站在正义这边。于是,我们看到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失望了,越来越多的热心助人的人选择了避让,内心淳朴的人选择了麻木,心存善念的人选择了冷漠。于是,在如今,一朵还未绽放的花苞就这样被无情地摧毁。古人尚有“路不拾遗”的社会规范,今日的伦理道德又栖身何处?“狼来了”这一故事的悲剧也会在那些投机之人身上重演。

集体无意识并不可怕,因为有好的无意识,也有坏的无意识。一旦整个社会悬浮着这种好的无意识,哪怕你从未透彻地思考过头顶的星空和心底的道德法律,但你依旧会明白一些永恒性的为人规程;哪怕你大字不识一箩筐,背不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