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18项反措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8 3:19: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机油泵,应注意定子和转子的间隙调整,防止铁心的平面摩擦。运行中如出现过热、振动、杂音及严重漏油等异常时,应安排停运检修。

9.5.2 为保证冷却效果,变压器冷却器每1~2年应进行一次冲洗,并宜安排在大负荷来临前进行。

9.5.3 强油循环的冷却系统必须配置两个相互独立的电源,并采用自动切换装置,应定期进行切换试验,有关信号装置应齐全可靠。

9.5.4 新建或扩建变压器一般不采用水冷方式。对特殊场合必须采用水冷却系统的,应采用双层铜管冷却系统。对目前正在使用的单铜管水冷却变压器,应始终保持油压大于水压,并加强运行维护工作,同时应采取有效的运行监视方法,及时发现冷却系统泄漏故障。

9.6 加强变压器保护管理

9.6.1 变压器本体、有载分接开关的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若需退出重瓦斯保护,应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限期恢复。

9.6.2 新安装的瓦斯继电器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瓦斯保护投运前必须对信号跳闸回路进行保护试验。

9.6.3 瓦斯继电器应定期校验。当气体继电器发出轻瓦斯动作信号时,应立即检查气体继电器,及时取气样检验,以判明气体成分,同时取油样进行色谱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排除。

9.6.4 变压器本体保护应加强防雨、防震措施。

9.6.5 变压器本体保护宜采用就地跳闸方式,即将变压器本体保护通过较大启动功率中间继电器的两付接点分别直接接入断路器的两个跳闸回路,减少电缆迂回带来的直流接地、对微机保护引入干扰和二次回路断线等不可靠因素。

9.7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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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应在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变压器运行条件,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变压器的出口短路。为减少变压器低压侧出口短路几率,可根据需要在母线桥上装设绝缘热缩保护材料。

9.7.2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遭受出口短路、近区多次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并与原始记录进行比较,同时应结合短路事故冲击后的其他电气试验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正常运行的变压器应至少每6年测一次绕组变形。

9.8 防止套管事故

9.8.1 套管安装就位后,带电前必须进行静放,其中500kV套管静放时间应大于36小时,110~220kV套管静放时间应大于24小时。

9.8.2 定期对套管进行清扫。

9.8.3 如套管的伞裙间距低于规定标准,应采取加硅橡胶伞裙套等措施,防止污秽闪络和大雨时闪络。在严重污秽地区运行的变压器,可考虑在瓷套涂防污闪涂料等措施。

9.8.4 定期采用红外热成像技术检查运行中套管引出线联板的发热情况及油位,防止因接触不良导致引线过热开焊或缺油引起的套管故障。

9.8.5 作为备品的110kV及以上套管,应竖直放置。如水平存放,其抬高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要求,以防止电容芯子露出油面受潮。对水平放置保存期超过一年的110kV及以上套管,当不能确保电容芯子全部浸没在油面以下时,安装前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额定电压下的介损试验和油色谱分析。

9.8.6 运行人员正常巡视应检查记录套管油位情况,注意保持套管油位正常。套管渗漏油时,应及时处理,防止内部受潮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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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预防变压器火灾事故

9.9.1 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变压器的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重点防止变压器着火时的事故扩大。

9.9.2 现场进行变压器干燥时,应做好防火措施,防止加热系统故障或线圈过热烧损。

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为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互感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110(66)kV~500kV互感器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等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0.1 加强对互感器类设备从选型、定货、验收到投运的全过程管理,重要互感器应选择具有较长、良好运行经验的互感器类型和有成熟制造经验的制造厂。

10.2 各类油浸式互感器 10.2.1 选型原则

10.2.1.1 油浸式互感器应选用带金属膨胀器微正压结构型式。

10.2.1.2 所选用电流互感器的动热稳定性能应满足安装地点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特别要注意一次绕组串或并联时的不同性能。

10.2.1.3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变压器高压侧不应装设MOA。

10.2.2 出厂试验要求

10.2.2.1 110kV-500kV互感器在出厂试验时,应按照各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逐台进行全部出厂试验,包括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局部放电试验、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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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 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应要求制造厂在出厂时进行0.8U1n、1.0U1n、1.2U1n及1.5U1n的铁磁谐振试验(注:U1n指额定一次相电压,下同)。

10.2.3 新安装和大修后互感器的投运

10.2.3.1 互感器安装用构架应有两处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10.2.3.2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在交接试验和投运前,应进行1.5Um/3(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或1.9Um/3(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电压下的空载电流测量,其增量不应大于出厂试验值的10%。

10.2.3.3 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端子所受的机械力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的允许值,其电气联结应接触良好,防止产生过热性故障、防止出现电位悬浮。互感器的二次引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防止外部操作造成内部引线扭断。

10.2.3.4 已安装完成的互感器若长期未带电运行(110kV及以上大于半年;35kV及以下一年以上),在投运前应按照预试规程进行预防性试验。

10.2.3.5 事故抢修安装的油浸式互感器,应保证静放时间。 10.2.4 互感器的检修与改造

10.2.4.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油浸式互感器不应进行现场解体检修。

10.2.4.2 油浸式互感器检修时,应严格执行《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DL/T727-2000),要注意器身暴露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复装时必须真空注油,其中绝缘油应经真空脱气处理。

10.2.4.3 老型带隔膜式及气垫式储油柜的互感器,应加装金属膨胀器进行密封改造。现场密封改造应在晴好天气进行。对尚未改造的互感器应在每年预试或停电检修时,检查顶部密封状况,对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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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胶垫与隔膜应予以更换。对隔膜上有积水的互感器,应对其本体和绝缘油进行有关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互感器应退出运行。绝缘性能有问题的老旧互感器,退出运行不再进行改造。

10.2.5 运行维护及缺陷处理

10.2.5.1 对硅橡胶套管和加装硅橡胶伞裙的瓷套,应经常检查硅橡胶表面有无放电现象,如果有放电现象应及时处理。

10.2.5.2 运行人员正常巡视应检查记录互感器油位情况。对运行中渗漏油的互感器,应根据情况限期处理,必要时进行油样分析,对于含水量异常的互感器要加强监视或进行油处理。油浸式互感器严重漏油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单元渗漏油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10.2.5.3 应及时处理或更换已确认存在严重缺陷的互感器。对怀疑存在缺陷的互感器,应缩短试验周期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对于全密封型互感器,油中气体色谱分析仅H2单项超过注意值时,应跟踪分析,注意其产气速率,并综合诊断:如产气速率增长较快,应加强监视;如监测数据稳定,则属非故障性氢超标,可安排脱气处理;当发现油中有乙炔大于1×10-6μL/L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对绝缘状况有怀疑的互感器应运回实验室从严进行全面的电气绝缘性能试验,包括局部放电试验。

10.2.5.4 如运行中互感器的膨胀器异常伸长顶起上盖,应立即退出运行。当互感器出现异常响声时应退出运行。当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异常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10.2.5.5 在运行方式安排和倒闸操作中应尽量避免用带断口电容的断路器投切带有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空母线;当运行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事故预想,及早制订预防措施,必要时可装设专门消除此类谐振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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