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3:12: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C、合并后的西南公司是本案中国家赔偿请求权主体
D、张某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合并后的西南公司均有赔偿请求权
165、某省某事中级人明法院审结一接经济纠纷案件之后,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义人某造纸公司载定强制执行。执行数额为4800万元。但诉讼标的却只有300万元人明币,且申请人也只申请300万元人明币。但法院执行人员依据执行裁定,将某造纸公司4800完元存款强制划拨。针对该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某造纸公司要求法院赔偿不能成立,法院一裁定强制划拨属于合法行使职权行为 B、法院不必赔偿,法院强制划拨行为不属于行使赔偿范围
C、法院用予赔偿,法院在明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错误的措施,属于《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 D、法院应予赔偿,因为法院的行为属于《国家赔偿法》中“刑事赔偿”范围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情形
166、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说法正确的是(C) A、赔偿请求人应当像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B、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确认违法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C、赔偿请求人可以像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D、用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167、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时的顺序是(A)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请求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B、赔偿请求人不必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人明法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
C、赔偿请求人在行政讼中不能一并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须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是“起行先行处理”原则
D、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168、2006年春期间,某县公安句动员所属派出所和各乡镇联防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打击赌博活动。某乡派出所与乡联防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得知村民王某家中有七八个人聚赌,便带人前往王家抓赌。派出所和联防队员收缴了赌具和赌资,并宣布每人罚款1000元。这时参赌人员王某说:“你们罚款可以,但应当给我们开个收据。”联防队员崔某大骂王某,并且用电警棍殴打王某致使其右手严惩受伤,派出所公安人员也参与了殴打。本案中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理由何在?(B)
A、派出所和乡政府。派出所公安人员执行职务时将王某殴打致伤,并负赔偿责任;乡联防大队是乡政府的下属机构,应由乡政府来承担赔偿责任
B、某县公安局和某乡政府。派出所是某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而只能由县公安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某乡联防大队属于乡政府下属机构,当然不是独立的主体,而只能由乡政府来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C、应由崔某负责赔偿。因为王某的受伤完全是由崔某个人行为所造成的
D、应由某县公安局来承担。派出所公安人员属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公安局才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而联防大队的委托行使职权的地政机关也是公安局,应由委托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169、陈某在承运客户期间,被某市某区公共客运管理处稽查队拦阻,该队队长韩某索要客运证和驾驶员执照。陈某出示了上述证照后,被韩某扣下。尔后,韩某又指使他人将汽车启动线路拆除。尽管陈某反复说明其运营合法,韩某执意不听。后韩某又指使他人将陈某的前后车牌摘下。韩某对陈某说:发给陈某营运证的机关没有批准权。后查明:发给陈某营运证的机关没有批准权。后查明:发给陈某营运证的机关有批准权,其营运证佥有效;某区公共客运管理处是一事业单位,依照某市(协调)人民政府发布的《协调交通局和公用局对汽车客运管理分工的有关规定》先例行政职权,该公共客运管理处是公用局的下属单位,依照上述《规定》有一定的行政职权。问,陈某若提起赔偿诉讼,其赔偿义务机关应是哪一个?(C)
A、某市某区公共客运管理处稽查队 B、某市某区公共客运管理处 C、某市公用局
D、某市交通局和公用局是共同赔偿机关
170、在上一案中,某市某区公共客运管理处是/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理由是(C)。
A、公共客运管理处是赔偿义务机关,虽然它是事业单位,但是却依照市政府《协调交通局和公用局对汽车客运管理分工的有关规定》行使行政职权,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此可以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B、公共客运管理处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它仅仅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
C、公共客运管理和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公共客运管理处是一事业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才能享有行政职权,市政府发布的《协调交通局和公用局对汽车客运管理分工的有关规定》并不属于“法律、法规”
D、公共客运管理处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其下属的稽查大队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害了陈某的利益,而稽查大队本身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
171、张某与刘某是邻居,两人经常为小事怄气,张某认为自己经常吃亏,伺机报复,遂找到乡派出所的朋友郑某帮忙出气。郑某表示只要瞅准机会,一定帮忙。后郑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刘某打架斗殴为由,骗得公安局领导批准,对刘某拘留了15天。刘某不服,提出赔偿请求。问,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可否对郑某行使追偿权?理由是什么?(B)
A、不可以。郑某的行为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因为经过公安局领导的批准
B、可以。因为郑某的行为存在故意 C、可以。因为郑某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D、不可以。我国《国家赔偿法》上对此种情形未列举规定
172、李甲与李乙是兄弟。李甲23岁;李乙16岁。2005年3月,李乙在路过赵某家门口时不慎将其晒出的衣服碰掉弄脏,赵某将李乙打了几个耳光。李乙回家喊其史李甲帮忙。李甲和李乙遂到赵某家算帐,先是发生争吵、辱骂,进而互殴。在殴斗中,李甲与李乙将赵某用青石砸伤,赵某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某县检察院于4月以李乙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某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发现有众多疑点,其中一个重大疑点是随案移送的青石重达20公斤,李乙才16岁,能否抛出3米远并有足够高度击中赵某头部?经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李乙承认了其代其史承担责任的事实,经人民法院审判,于2007年3月3日判决如下:被告李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李乙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至审判之日起,李乙已被羁押长达2年。问李乙能否提起国家赔偿请求?(B)
A、能。因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李乙的人身权 B、不能。因为司法机关的羁押行为是由于李乙故意作虚伪供述所致 C、不能。因为司法机关的羁押行为是由于李乙自己的行为所致损害的
D、不能。因为李乙的行为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情形
173、孙某系某市公安警察,他下班回家是时发现街头有人在一起斗殴,便上去制止,当孙某发现打架一方是以往有隙的李某时,便大声斥喝其住手。李某发现是孙某就破口大骂;当警察有什么了不起,脱了皮还不一样,孙某怒火一冲,拔枪将李某大腿击伤。问,李某若提出赔偿请求,能否获得国家赔偿?(A)
A、能。因为孙某系公安人员,且损害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 B、不能,因为孙某的行为属于与行使政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能。因为孙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机械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D、不能。因为孙某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孙某是下班时间作出行为
174、公民曾到某市第一法庭旁听案件审理。曾某开车到法庭门前时因放车与在法庭执勤的法警左某发生争吵,后曾某要进入法庭,左某以法庭人多为由不允许其进入。曾某认为其是有意报复,就往法庭冲,左某进行拦阻,双方打成一片。在庭内旁听的群众 都跑出来围观。审判长见此情景便宣布休庭半小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不服从法警指挥,以暴力阻碍法警要饭依法执行职务,破坏了法庭次序,严重妨碍法警人员执行公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年。曾某 未上诉,被交付劳改农场执行。曾某家人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中级人民法院指令一审法院再审。一审法院经过再审,认定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成立,改判曾某无罪。曾某向法院 提出赔偿请求。曾某能否获得赔偿,理由是什么?(A)
A、曾某能获得赔偿 ,因为曾某已经审判监程序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B、曾某不能获得赔偿,因为曾某应该向某市中级法院提出哦诶厂申请 C、曾某能获得赔偿,因为其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
D、曾某能获得赔偿,因为原判认定的妨害公务罪犯罪事实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才构成,故曾某属于“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情形
175、潘某与杨某系同厂工人,二人与同厂工人一行10人至一舞厅跳舞。在跳舞过程中,有人冲撞了同厂的工人,双方吵了起来,在互相殴斗中,杨某用话筒架将双方中一人砸倒,此人于次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潘、杨二人的行为忆构成伤害罪、流氓罪,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将潘、杨二人逮捕关押。检察院在审查查起诉过程中,认为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将潘某释放。次日,潘某向检察机关提起赔偿请求。问,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是谁?理由是什么?
(A)
A、人民检察院。因为潘某没有犯罪事实而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B、公安机关。因为公安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实施了逮捕
C、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人微言轻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共同作出了错误逮捕的决定并实施了逮捕行为
D、人民检察院。因为检察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作出逮捕决定和实施了逮捕行为
176、2005年7月6日晚,黄某酒后至某市某区饮食店寻衅滋事。并砸坏店里玻璃数块。经人劝说,黄某承认打破下班错误并表示一定要赔。此时,正赶上某区公安局巡警大队副队长任某执勤到店里,任某打了黄某两个巴掌,扭推黄某,欲将黄某带到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黄某扑倒在地,头朝下撞在水泥地面上,造成黄某因颅内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2006年2月17日,黄某之父向某市某区公安局提出行政侵仅赔偿请求,依照我国《国家赔偿法》,黄某之父的赔偿请求权的时效如何起算?(B)
A、从某受到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害时起2年
B、从公安局工作人员(本案中为任某)行使职权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内 C、从黄某之父第一次提起行政赔偿请求起2年内
D、从公安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3个月内 177、上一案中,赔偿义务机关应以何种赔偿方式赔偿?(A)
A、公安局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B、公安局应当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C、公安局应支付医疗费以及黄某之父申请赔偿的车旅费
D、公安局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178、张某和李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李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当由谁赔偿?(B)
A、属于意外事件,由李某自己承担 B、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C、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负责赔偿 D、应当由张某负责赔偿
179、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金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C)
A,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车旅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B,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C,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残废时止
D,造成残废的,应当支付残废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180、张某在某市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经营冷饮的营业执照,并在某区广场东南角第一个冷饮摊位营业。2007年9月1日,在广场东南角第二个冷饮摊位的齐某侵占了张某的冷饮摊位。张某称此摊位是工商局指宣扬经营点,齐某不听,双方发生争执。同日,某区工商局广场路工商所在解决此纠纷时,责令张某和齐某同时停止营业并扣缴了双方的营业执照。张某多次要求归还执照,但没有结果。2007年10月30日张某以某区工商管理局扣缴营业执照至今为由,风吹草动法院起诉,要求发还营业执照并赔偿因停止营业2个月造成的营业损失2800元,摊位租赁费370元及因停业造成已配制好的冷饮不能售出的损失62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张某可以获得两个的经常性费用开支的赔偿金,对于停止营业期间的营业损失和未售出冷饮则不予赔偿
B、张某可以获得赔偿金数额包括:摊位租赁费370凶,停止营业的损失2800元, 以及未售书的冷饮损失62元
C、张某停止营业的经济算是2800元可获得赔偿,摊位租凭以及未售出冷饮的损失不予赔偿 D、张某停止营业期间的摊位租凭费和停业期间经济损失可以获得赔偿,未售书的冷 饮损失不能获得赔偿
181、下列关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中“上年度”的理解正确的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