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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6:45: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恒大地产集团交楼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交楼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提升交付楼盘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装修工作面验收管理

第二条 合同交楼10个月前(不含冬歇期),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工程管理部、装修单位、主体单位、管理及监察部、物业公司等成立联合验收小组。

第三条 联合验收小组分为若干小组,须按《装修工作面验收合格标准》(附件一)逐栋逐层逐户进行验收,验收期间须每天填报《住宅装修工作面验收问题表》(附件二),工程部、物业公司、装修单位、主体单位对每户验收意见签字确认。

第四条 验收完成后48小时内由主管工程领导(或三线项目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计划,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成;会后24小时内由招投标部负责将验收问题及整改计划送达主体单位高层。

第五条 整改完成后,原验收小组以栋为单位进行复验。重大问题100%整改完成,一般问题至少80%整改完成才达到合格条件,合格后原则上必须以栋为单位(个别情况,工程部必须保证至少每十层)办理装修工作面移交手续。

第六条 对验收合格的楼栋,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后,可根据工程进度款追加支付办法向地区公司董事长(主持工作一把手)提出给予主体单位追加支付进度款奖励申请,报管理及监察中心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 分户验收与公用部位接管

第七条 合同交楼90天前,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工程管理部、营销部、管理及监察部、物业公司、主体单位、装修单位及其总部管理人员等单位成立联合验收小组。

第八条 联合验收小组分为若干小组,逐栋逐层逐户进行验收,

验收期间每天填报《分户验收检查表》(附件三)。

第九条 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应于合同交楼2个月前启动,未经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合格的全部公共设备设施不得移交物业公司,未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原则上不得交楼。

工程资料查验合格后,承接查验小组按《承接查验标准》(附件七),2周内完成物业共用设备设施的配置标准、技术及运行参数、施工质量、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的首次查验。查验期间物业服务中心每天填报《XX系统现场查验问题记录表》(附件八)。

第十条 验收完成后48小时内由主管工程领导(或三线项目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计划,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成;会后24小时内由招投标部负责将验收表问题整改计划送达责任单位高层。

第十一条 整改完成后,原验收小组逐户复验,复验合格的原则上以栋为单位接收,由物业公司上报物业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地区公司工程部须7天内将验收合格的房号钥匙移交物业,物业公司承担维保修责任。维保修费用按装修总造价的%包干,从装修单位质保金中转扣给地区公司。

复验依然存在《物业分户验收重点问题检查标准》(附件四)所述问题的,物业公司不予接管,由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合格。

合同交楼前20天,工程部认为房屋(含公用部位)已整改合格,设备设施已达承接查验标准,而物业公司认定未完成或不合格不予接收的,可由工程部提出《移交物业申请表》(附件五),经管理及监察中心总经理审批,由物业公司按批示办理。

属集团判定合格移交物业的,维保修费用按装修总造价的%转扣,不足部分再据实转扣。

第十二条 物业公司接管后,楼栋内的成品保护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保修大队按精品标准持续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楼栋外侧及公共区域成品保护由责任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招投标确定保洁公司进行初开荒后的保洁,保洁完工后需经物业公司、工程部按照五星级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中心须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做好房屋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 交楼审批

第十五条 自物业公司接收第一户开始,由物业公司内部沟通形式通知营销部每天接管的户数、房号等。

第十六条 合同交楼15天前,地区公司营销部须提出《交楼申请表》(含公用部位)(附件六)并附交楼所需证照经地区物业公司签署意见,报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再报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

对于质量合格但证照不齐全的再报管理及监察中心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交楼审批通过后,地区物业公司制定分批交付计划,交楼前7天由营销部书面通知业主收楼。

第十八条 交楼标准

各项工程全面完工(水、电、气、暖、智能化、道路、园林环境等),质量须达到精品标准,卫生达五星级标准,完成相关验收并取得以下验收合格证书或意见书(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及当地政府规定):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质量监督意见书。 3、电梯使用许可证。 4、人防验收备案表。 5、消防验收意见书。 6、环保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8、交楼许可证。

第五章 交楼前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交楼策划

合同交楼30天前,地区公司营销部牵头组织成立地区交楼领导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会议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