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7:56: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5.14.7.2临床稳定

症状大部分消失,可遗留功能障碍。 5.14.7.3 治疗终结时间 3个月。

5.14.8环、枢椎骨折、脱位 5.14.8.1临床治愈

骨折脱位矫正,基本愈合,症状及体征基本消失,功能恢复或基本恢复,无严重后遗症发生。 5.14.8.2临床稳定

可留有局部疼痛不适,或颈部活动功能障碍。 5.14.8.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环、枢椎骨折为6个月; b)环、枢椎脱位为4~6个月。 5.14.9颈椎骨折、脱位 5.14.9.1临床治愈

骨关节关系正常,骨折愈合,局部无疼痛,颈部活动功能恢复,截瘫消失,肢体功能恢复正常。 5.14.9.2临床稳定

可留有局部疼痛不适,或颈部活动功能障碍。 5.14.9.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颈椎骨折或脱位为4个月; b)颈椎骨折伴脱位为6个月;

c)颈椎骨折或脱位合并肢体瘫痪,治疗终结时间为12个月。 5.14.10颈椎小关节脱位 5.14.10.1临床治愈

骨关节关系正常,局部无疼痛,颈部活动功能恢复。 5.14.10.2临床稳定 留有局部疼痛不适。 5.14.10.3治疗终结时间 3个月。

5.14.11腰椎棘突骨折 5.14.11.1临床治愈

骨折愈合,局部无疼痛,颈部活动功能恢复。 5.14.11.2临床稳定 留有局部疼痛不适。 5.14.11.3治疗终结时间 3个月。

5.14.12腰椎横突骨折 5.14.12.1临床治愈

骨折愈合,局部无疼痛,颈部活动功能恢复。 5.14.12.2临床稳定 留有局部疼痛不适。

5.14.12.3治疗终结时间 3个月。 5.14.13椎板骨折 5.14.13.1临床治愈

骨折愈合,局部无疼痛,颈部活动功能恢复。 5.14.13.2临床稳定 可留有局部疼痛不适。 5.14.13.3治疗终结时间 3个月。

5.14.14腰椎椎弓根骨折 5.14.14.1临床治愈

骨折愈合,局部无疼痛,颈部活动功能恢复。 5.14.14.2临床稳定 可留有局部疼痛不适。 5.14.14.3治疗终结时间 单侧4个月,双侧6个月。 5.14.15胸、腰椎骨折 5.14.15.1临床治愈

压缩椎体基本恢复正常形态,骨折愈合,胸腰部无不适,功能完全或基本恢复。 5.14.15.2临床稳定

压缩椎体大部分恢复正常形态,骨折基本愈合,症状及体征减轻,脊

柱功能有改善。 5.14.15.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椎体轻度压缩(前侧压缩小于等于1/3)为3个月; b)椎体重度压缩(压缩大于1/3)为6个月; c)椎体粉碎性骨折为6个月。 5.15上肢损伤 5.15.1上肢皮肤损伤 5.15.1.1临床治愈

创口愈合,血肿消失,组织缺损已修复。 5.15.1.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皮肤擦伤为2周; b)皮肤挫伤(血肿)为3周; c)皮肤轻度裂伤(浅表)为1个月;

d)皮肤重度裂伤,手部伤口长大于10cm或整个上肢大于20cm,伤口深及深筋膜,治疗终结时间为 1.5个月;

e)轻度撕脱伤,浅表;手部伤口小于等于25cm2或整个上肢小于等于100cm2,治疗终结时间为2个 月;

f)上肢轻度穿透伤、深至肌肉,治疗终结时间为2个月;

g)上肢重度穿透伤伴软组织缺损大于25cm2,治疗终结时间为3个月。 5.15.2上肢神经损伤 5.15.2.1正中神经损伤 5.15.2.1.1临床治愈

肌力、感觉恢复满意,肢体无畸形、功能良好。电生理检查示神经传导功能恢复满意。 5.15.2.1.2临床稳定

可留有肌力、感觉轻度障碍,电生理检查示神经传导功能轻度异常。 5.15.2.1.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正中神经挫伤为6个月; b)正中神经裂伤为9个月; c)正中神经断伤为12个月。 5.15.2.2尺神经损伤 同5.15.2.1。 5.15.2.3桡神经损伤 同5.12.2.1。 5.15.2.4指神经损伤 5.15.2.4.1临床治愈

感觉恢复满意,手指无畸形、功能良好。 5.15.2.4.2临床稳定 可留有感觉轻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