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2:21: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十二指肠挫伤(血肿) 为2个月; b)十二指肠非全层裂伤为3个月; c)十二指肠全层裂伤为5个月;

d)十二指肠广泛撕脱伤伴组织缺损为10个月。 5.13.6空-回肠(小肠) 5.13.6.1临床治愈

伤口、切口愈合,无腹膜刺激症状。 5.13.6.2稳定标准 遗留腹痛、轻度腹胀。 5.13.6.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挫伤(血肿) 为2个月; b)非全层裂伤为3个月;

c)全层裂伤但未完全横断为4个月; d)广泛撕脱或组织缺损或横断为6个月。 5.13.7结肠损伤 5.13.7.1临床治愈

伤口、切口愈合,无腹膜刺激症状。 5.13.7.2临床稳定 遗留腹痛、轻度腹胀。 5.13.7.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结肠挫伤(血肿) 为2个月; b)结肠非全层裂伤为3个月; c)结肠全层裂伤为6个月;

d)结肠广泛撕脱伤伴组织缺损为10个月。 5.13.8直肠损伤 5.13.8.1临床治愈

伤口、切口愈合,无腹膜刺激症状。 5.13.8.2临床稳定

自述腹痛、轻度腹胀,可遗留排便不畅或便意等症状,但检查无直肠狭窄。

5.13.8.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挫伤(血肿)为2个月; b)直肠非全层裂伤为3个月; c)直肠全层裂伤为6个月;

d)直肠广泛撕脱伤伴组织缺损为10个月。 5.13.9肛门损伤 5.13.9.1临床治愈

伤口、切口愈合,大便无困难。 5.13.9.2临床稳定

可留有肛门括约肌功能障碍,无明显改善。

5.13.9.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肛门挫伤(血肿)为2个月; b)肛门非全层裂伤为3个月; c)肛门全层裂伤为6个月;

d)肛门广泛撕脱伤伴组织缺损为10个月。 5.13.10肠系膜损伤 5.13.10.1临床治愈 血肿吸收,症状消失。 5.13.10.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肠系膜挫伤(血肿)为2个月; b)肠系膜破裂伤,经手术治疗为4个月。 5.13.11网膜损伤 5.13.11.1临床治愈 血肿吸收,症状消失。 5.13.11.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网膜挫伤(血肿)为1.5个月; b)网膜破裂伤,经手术治疗为2个月。 5.13.12肝脏损伤 5.13.12.1临床治愈

经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无并发症。 5.13.12.2临床稳定

经治疗后,急性症状和体征消失,留有并发症。 5.13.12.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肝脏挫裂伤,保守治疗为3个月; b)肝脏损伤,修补术为4个月; c)肝脏损伤,肝叶切除为6个月。 5.13.13胆囊挫裂伤 5.13.13.1临床治愈

经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或胆囊切除术后无并发症。 5.13.13.2临床稳定

经治疗后,急性症状和体征消失,留有并发症未完全痊愈。 5.13.13.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胆囊挫伤(血肿)为2个月;

b)胆囊轻度裂伤(胆囊管未受累,行胆囊切除术)为3个月; c)胆囊重度裂伤(广泛,胆囊管破裂,行胆囊切除术)为4个月。 5.13.14脾脏损伤 5.13.14.1临床治愈

生命体征稳定,各种症状消失,血肿吸收。或脾切除后无并发症。 5.13.14.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脾脏挫裂伤,保守治疗为2个月; b)脾脏损伤,修补术为3个月; c)脾破裂,脾切除为4个月。 5.13.15胰腺损伤 5.13.15.1临床治愈

生命体征稳定,各种症状消失,血肿吸收,功能基本恢复,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 5.13.15.2临床稳定

自述腹痛、腹胀,实验室检查轻度异常。 5.13.15.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胰腺轻度挫裂伤(浅表;无胰管损伤)为3个月; b)胰腺中度挫裂伤(广泛,胰管受累)为8个月; c)胰腺重度挫裂伤(多处裂伤,壶腹受累)为12个月。 5.13.16肾脏损伤 5.13.16.1临床治愈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治愈: a)疼痛消失,尿液检验正常;

b)伤口愈合良好,无尿瘘形成,亦无并发泌尿统感染。 5.13.16.2临床稳定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