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习题及答案(同名19152)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4 0:38:5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单项选择题

、单位、个人、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下列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是( )。 、单位在票据上使用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盖章 、个人在票据上使用该个人的签名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只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个月未行使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个月未行使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个月未行使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出票日起年未行使 3、下列有关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日内付款 、汇票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如果持票人将出票人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在汇票不获承兑时,下列有关出票人票据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出票人不负任何票据责任 、出票人仍须对善意持票人负偿还票款的责任

、出票人与背书人对善意持票人负偿还票款的连带责任 、出票人与背书人、持票人共同负责

、对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该汇票无效 、该背书转让无效 、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情况中,汇票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是( )。

、前手破产 、承兑人破产 、前手以外的背书人破产 、保证人破产 、涉外票据的汇票,本票的记载事项,所适用的法律是( )。

、出票地国家的法律 、付款地国家的法律 、出票人国家的法律 、持票人国家的法律

、汇票的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是( )。

、该保证无效 、视为未保证 、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对所附条件承担责任

、因延期通知而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 )为限。

、实际损失 、间接损失 、汇票金额 、能够预见到的损失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向付款提示承兑的期限为( )。 、到期日前 、出票日起日内 、出票日起个月内 、出票日起个月内

、汇票的保证人在汇票上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未承兑的汇票,( )为被保证人。

、持票人 、出票人 、承兑人 、付款人

、甲有一张刚到期的汇票,该票未记载付款地。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该汇票的付款地为( )。 、甲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直接的前手背书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承兑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年月日甲向乙签发一张本票,乙持票后将该本票背书给丙,丙又背书给丁。丁于月日向甲提示付款,因手续欠缺,未得到付款。丁可以向( )行使追索权。

、甲 、乙 、丙 、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个、数人和全体 、以下关于支票付款的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有( )。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票据无效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日内提示付款 、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持票人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伪造票据者,( )。

、承担票据责任 、承担付款责任 、不承担法律责任 、不承担票据责任 、刘某没有代理权,冒充王某的代理人,在票据上以代理人名义签章,该票据责任的承担者是( )。

、王某 、刘某 、刘某与王某 、相对人

、当银行汇票出票时记载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以出票时记载的确定金额为付款金额 、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金额 、以两种金额中较小的一种金额为付款金额 、确认该汇票无效,由出票人重新出票

、下列付款方式中,适用于支票的付款方式是( )。

、见票即付 、见票后定期付款 、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二、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代理中,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则( )。 、票据代理无效 、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由被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由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下列票据中,经票据权利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的有( )。

、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记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