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4:24: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

指导纲要

一、基本理念

1.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经典诵读应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

2.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经典诵读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倡导用普通话诵读诗文,用规范字书写诗文,让学生掌握正确的朗读、背诵和写字方法。

3.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语言学习规律。

经典诵读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遵循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提供符合学生语言学习规律的诵读材料,通过循序渐进的活动安排,逐步提高学生对作品的感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经典诵读应引导学生使用恰当的语调、韵律、节奏等,体会诗文的音韵美与内涵美,让学生在经典诵读实践活动中,了解和体会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二、目标和内容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关于在学校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与语言学习规律,确定经典诵读活动的目标和内容。

(一)总体目标和内容。

1.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学生文化品位。

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激发学生的诵读兴趣;引导学生了解中华文明,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

2.营造良好诵读氛围,提高学生语言运用能力。 创设自由宽松的诵读环境,引导、鼓励学生参与经典诵读活动,感受汉语言文字的丰富和优美,积累经典诗文,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3.建立健全诵读活动机制,丰富经典诵读资源。 学校应结合校园文化建设、书香校园工程等活动,通过课堂教学、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开展经典诵读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我省经典诵读活动推荐篇目(见附录),进行校本化实施,建立并丰富经典诵读资源库。

(二)阶段目标和内容。 学前教育阶段:

1.乐于参与经典诵读活动,萌发对诵读的兴趣。 2.在诵读中初步感受经典诗文的韵律美。 3.诵读经典诗文30篇左右。 小学1—2年级:

1.乐于诵读经典诗文,感受诵读乐趣。

2.初步养成诵读习惯。诵读时做到发音正确,不添字、不漏字、不回读,在诵读中识字认词。

3.在诵读中感受诗文的优美,有初步的情感体验。 4.诵读经典诗文80篇左右。 小学3—4年级:

1.能与他人分享诵读的快乐。

2.诵读力求做到准确流利、字正腔圆、语调自然。 3.在诵读中初步体验诗文蕴含的情感,积累经典词句。 4.诵读经典诗文80篇左右。 小学5—6年级:

1.在诵读的过程中体验自我提高的乐趣,养成主动积累的良好习惯。

2.通过多样化的诵读方式,把握诗文的语调、节奏等,体会作品的思想情感。

3.在诵读中感受诗文的意境,培养对文学作品的初步感受力。

4.在语文实践活动中,初步尝试运用经典诗文语句。 5.诵读经典诗文80篇左右。 初中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