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9:17: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4.将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内财政拨款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 A.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1.滞留财政专项资金 A.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 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2.向下属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
A.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3.向用款单位付(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 A.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三、部门预算基本支出 (一)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1.在人员经费拨款中列支未列入预算的住房补贴 A.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2.在日常公用经费拨款中列支未列入预算的会议费 A.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部门用财政资金安排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A.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二)擅自提高开支标准
1.擅自提高人员经费定额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超出财政部门、人事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A.定性依据
各地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2.擅自提高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如超标准购置交通工具等 A.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
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三)未经批准随意调整基本预算支出
1.将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用于安排基本支出 A.定性依据
各地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2. 非财政补助收入短收后,未履行报批手续调减当年基本支出预算 A.定性依据
各地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B.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 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