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8:57: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

1.调查研究、查阅、获取、分析、综合文献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规范的正确选择的能力。

4.本专业常用手段、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5.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6.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

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培养计划执行。提倡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始时间提前,以便让学生尽早介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工作程序

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

每年11月份,各学院(系)确定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提出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上报教研室或学院(系),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题目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各学院(系)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12月底,各学院(系)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设计前一学期期末下达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学院(系)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

3.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的要求,各学院(系)应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资格审查[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

4.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学院(系)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学校不定期组织抽查。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2)中期:各学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学院(系)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总结。

(3)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5.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

每年6月下旬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日期按教学日历执行。各学院(系)应于答辩前两周上报本学院(系)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小组名单,并在各学院(系)公布。

答辩前10天,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交评阅人评阅。评阅人将设计或论文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在答辩前3天时间进行整理、修改,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公布。

6.总结及资料保存

学生答辩结束后,全部资料上交指导教师。由学院(系)安排专人统一装订、保存[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第二部分》]。

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系)上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管理办法情况及对指导条件的意见及建议,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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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抽样分析检查,并评选全校本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编辑成册。

因教学改革和培养计划变更而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前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

三、选题及任务书下达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原则:

(1)符合专业或大类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工科学生要尽可能进行有工程背景的毕业设计。

(2)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促进教学、科研和生产,鼓励跨学院(系)组织选题。有工程实际背景的题目不少于85%。

(3)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宽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

(4)多年重复做的课题须做一些改动,使内容与上一年度的有所区别。 (5)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

(6)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工程和研究课题。 (7)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① 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② 范围过专过窄,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

③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结果。 3.下达任务书工作程序

(1)指导教师提出题目,并陈述题目来源、目的、要求、主要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报教研室或学院(系)。

(2)经教研室或学院(系)讨论审定,确定合适的题目。 (3)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5)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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