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新版资料整理指导讲课讲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4 2:00: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质量验收资料 一一一新版资料整理指导 1.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TJ1)

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TJ1.3) 1.1.1 内容提示:

(1)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包括焊工、防水工、瓦工、木工、钢筋工等专

业工种的上岗证书;

(2) 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图在施工前,应提供有施工图审查部门认可的施工图

审查文件意见书;

(3) 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企业施工时执行的施工验收标准。我公司

的施工工艺标准已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

1.1.2 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并做出

签证结论意见。

1.2 施工组织设计 1.2.1 注意事项: (1)《施工组织设计》应为标后修订版,修订日期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正式

开工之前;

(2)《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审批表、验证记录表等(由技术科负责)。 1.3 技术交底记录(TJ1.5) 1.3.1 地基基础分部 (1)土方开挖 (2)基础模板 (3)基础钢筋 (4)基础砼 (5)基础砌体 (6)防水工程 (7)土方回填

(8)其它特殊分项工程 1.3.2 主体结构分部 (1)主体模板 (2)主体钢筋 (3)主体砼 (4)砌体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钢筋连接 (7)构件吊装

(8)其它特殊分项工程 1.3.3 装饰分部

(1)内墙粉刷(含天棚) (2)外墙粉刷 (3)内墙饰面 (4)外墙饰面

(5)天棚吊顶(含骨架和罩面板) (6)细木制品

(7)油漆 (8)玻璃

(9)涂料(含喷涂等)

(10)整体楼地面(如水泥、水磨石楼地面等) (11)板块楼地面(如地砖、花岗石楼地面等) (12)木质楼地面 (13)木门、窗安装 (14)钢门窗安装 (15)铝合金门窗安装 (16)塑钢门窗安装 (17)玻璃幕墙工程 (18)其它特殊分项工程 1.3.4 屋面工程分部

(1)屋面找平层(含找坡) (2)保温层(含排气槽) (3)防水层(含隔气层) (4)上人屋面细石砼

(5)上人屋面缸(地)砖铺设 (6)其它特殊分项工程 1.3.5 注意事项:

(1)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不能敷衍了事; (2)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完成;

(3)技术交底参加人员必须原人签字,不可代签;

(4)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为:施工范围、工艺要求、操作步骤、采用的材料及有

关要求、注意施工机具设备、质量控制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可参考本公司的施工工艺标准)。

(5)技术交底参加人员包括项目工程师、项目施工员、项目质量员、各工种工长、

带班及相关人员。

1.4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4.1 注意事项:

(1)砌筑砂浆配合比中水泥、黄砂的品种与产地应与材料合格证相匹配; (2)砌筑砂浆配合比一律采用重量比,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用。 2.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TJ2)

2.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TJ2.1.1) 2.1.1 注意事项: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该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依据,要求填写时

字体端正,表述清楚,并有必要的详图;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及时登记汇总,避免因丢失、遗漏而造成

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所有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需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设计

单位三方盖红章。

2.2 设计交底记录(TJ2.1.2) 2.2.1 注意事项:

(1)新资料中设计交底记录代替了原来的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交底记录中未确定的(即遗留问题)均需有正式的书面答复; (3)设计交底记录中所有内容均需标注在竣工图上;

(4)设计交底记录原件需做十份,项目部应将盖好红章的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反馈

给技术科。

2.3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TJ2.2) 2.3.1 注意事项:

(1)工程位置草图应画正确,方向、水准点、轴线引测点均应示意标注的图中; (2)定位方法应有具体说明,如采用坐标定位法或周围建筑物距离实测法等; (3)坐标定位法应标注具体及基准点(线)的位置;

(4)周围建筑物距离实测法需写明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及轴线关系。 2.4 钢材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汇总表(TJ2.3.1) 2.4.1注意事项:

1.工程中采用的钢材,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试资料。

2.各种规格、品种的钢筋,出厂证明应有钢种、牌号、规格、数量、力学性能、

化学成分、厂名、出厂日期。

3.不同批钢材的出厂合格证上的日期除了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日期前后对应

外,还必须和复试报告日期一一对应。 4.当钢材合格证为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合格证上的收货单位),

证明原件存放在何处。同时应注明本工程所使用的数量、规格、品种、(炉号或批号),并有监理确认签字。

5.进口钢筋,除复试力学性能外,有焊接要求的还应有化学成分试验报告。

2.5 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TJ2.3.2) 2.5.1注意事项:

1.工程所用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且出厂资料必须与复试报告一一对应。

2.合格证为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盖红章。 3.要求厂家提供七天和二十八天水泥强度及有关其它指标的报告;水泥的生产厂家名称及水泥型号要与配合比一致;进场水泥做安定性和强度复检。 4.装饰工程用水泥做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检。

5.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6.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6 砖(砌块)检验报告汇总表(TJ2.3.3) 2.6.1注意事项:

1.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数量、抗压和抗折强度、试验日期等。

2.砖进场试验应以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烧结砖每15万块、多孔砖每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批进行抽样复检。

3.小砌块进场试验应以同一厂家、同一规格,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不应少于2组。

2.7 防水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和汇总表(TJ2.3.5) 2.7.1 注意事项:

1.防水材料的使用要遵守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材料性能要符合要求,必须现场取样。

2.防水材料的生产厂家的产品要有省推广使用证,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抽检数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3.防水卷材出厂合格和复试报告必须一一对应。

2.8 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TJ2.4.1) 2.8.1 注意事项:

1.不同验收批的混凝土、标准养护和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应分别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