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4:06: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有关说明
1、图纸、设计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如存在参数为某品牌所特有的,投标人可选择达到使用功能或优于其技术参数的产品均可。某条款(或技术参数)如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但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图纸、设计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厂家质保承诺函的,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原件,合同签订前不能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所投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中,“★”项为不接收负偏离,出现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对正偏离或负偏离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逐条响应,否则后果自负。如“★”项目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并提供证明文件,但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中,“★”项中要求的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投标时要求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非“★”项中要求的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不提供将影响到综合评分;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设计说明中的产品参数与技术规格书要求不同的,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二、项目总体建设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所投设备及软件能兼容接入定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已建的智能交通系统(具体需求可与定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联系)。所投设备及软件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软件著作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次系统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国际通用标准、协议和规范的技术要求;要从技术和机制上保证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系统的操作平台、数据格式、通讯接口与协议等应是开放(标准或公开)的,可实现互联互通并支持二次开发或功能调整,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加强智能交通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分析,为交通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要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
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应能将自动抓拍的交通违法数据、图片批量导入指定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必须实现与定远县交警大队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无缝连接。卡口系统应能无缝接入指定的智能交通卡口联网布控平台。外场设备的视频录像数据及违法数据必须通过三大运营商的视频专网经过边界平台接入公安信息网,数据接入到集成指挥平台。整个系统软件应能根据国家标准或滁州情况
作免费调整,且软件终生免费升级调整。三、信号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需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规范》(GA/T 85-2009)、《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 508-2014)等规范及标准要求。 3.1系统组成
系统由交通信号灯、车辆检测设备、交通信号机、数据通信传输系统、区域控制机、中央控制机组成。信号数据直接接入路口接入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实现信号数据接入和传输,与监控、电警等数据共享交换机实现远程传输。
3.2系统结构
1) 系统控制应用层结构为3级: 中心管理/控制级; 区域控制级; 路口控制级。
2) 系统物理结构分为3级: 中心管理/控制级; 区域控制级; 路口控制级。 3.3系统功能 各级功能说明
对应系统结构各级主要功能如下: 中心控制级
监控整个系统的运行; 协调区域控制级的运行; 具备区域控制级的所有功能。 区域控制级
监控受控区域的运行; 对路口交通信号进行协调控制;
对路口交通信号机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情况进行监视; 通过人机会话对路口交通信号机进行人工干预; 监视和控制区域级外部设备的运行; 进行交通流量统计处理。 路口控制级
控制路口交通信号灯; 具备手动遥控功能;
接收处理来自车辆检测器的交通流信息,并定时向区域计算机发送; 接收处理来自区域计算机的命令,并向区域计算机反馈工作状态和故障信息; 具有单点优化能力。 终端控制
为了方便灵活地控制系统,系统可挂接终端控制计算机(工作站),终端控制计算机提供与区域控制计算机完全同样的显示操作功能,终端控制计算机既可以是本地的(如放在指挥中心),也可以是远程的(如在任何地方通过智能交通网进行控制)。 系统基本功能 实时协调控制
控制区内路口交通信号控制机联网运行,信号配时方案由优化算法软件根据实际交通状况实时生成,下载给路口交通信号控制机执行。 降级协调控制
在系统通信链路出现故障或系统上端控制级出现故障时,系统可以降级为无电缆协调控制方式或进一步降级为单点全感应控制方式、单点半感应控制方式、多时段定时式控制方式、闪光控制、关灯。
无电缆协调控制
控制地区内或指定子区内的交通信号机脱离与控制中心计算机的联系,或不受中心发出的指令控制,而是按照统一的时间基准执行多时段配时方案。
单点感应控制
路口控制级根据车辆检测器检测的车流信息,对交通信号灯进行实时控制。能完成全感应、半感应控制,感应相位无申请时可执行相位跳越或最短绿灯时间。
多时段定时式控制方式
信号机在不同的时段执行相应的控制方案。 闪光控制
信号灯黄灯以特定的频率闪烁,向车辆和行人发出警告或提示。 全红
路口各方向均亮红灯。 关灯 关闭信号灯。
这些控制方式可根据需要进行转换。 系统特殊控制功能
系统可以根据实际交通情况,由指挥中心发出命令,进行特殊交通控制,控制应划分权限和优先等级。
系统应具有下列特殊控制方式: 指定相位控制
根据警卫任务或交通疏导等需求,由任一级控制计算机发出命令直接强行控制路口交通信号相位的执行时间。
模拟手动
根据路口交通需求,由任一级控制计算机发出命令模拟路口交通信号机的手动控制方式,进行交通疏导。
特勤路线控制
在执行警卫、消防、救护、抢险等任务的时候,其行车路线上的各交通信号灯按车辆到达路口的时间开启绿灯,保证车辆畅通无阻。
手动功能
路口信号机具有手动控制功能。 其它功能 交通信息采集功能
系统具有采集、处理、存储、提取控制区域内的车流量、平均车速、停车率、排队长度等交通信息;同时能将检测到的交通拥堵状况能在GIS地图上用红、黄、绿分级显示,并能提供给交通诱导系统进行发布。具有评估交通负荷度,建立交通信息管理数据库,打印分析交通信息各类图表,供交通疏导和交通组织与规划使用。
系统监测功能
系统有自检功能,中央控制机可以自动对诸如信号机、电源、通信链路、检测器等系统设备和软件的工作状态与故障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在指挥中心可以显示系统和设备的状态,不能正常工作可以发出报警或提示。所有故障信息及其它操作错误或事件发生应记录在系统日志中。
遥设信号机参数
在区域机和信号机通信正常的情况下,中心机、区域机、终端机可向信号机加载、调看和修改信号机的配时参数、时段、相位序列、黄灯参数、感应参数、倒计时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