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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9 11:29: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

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发改办基础[2015]1241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8 【实施日期】201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

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基础[2015]1241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现将《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此执行。 附件:

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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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发挥中央资金对地方和社会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专项,用于补助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相关项目建设,着力提高长江干支线航道通过能力,改善以港口为重点的综合交通枢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的状况,统筹铁路、公路、航空建设,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和综合交通整体效能。该专项实施年限为2015年至2020年。 二、安排原则

1、提升黄金水道功能。项目应为有利于依托黄金水道,建设综合立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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