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3 7:45: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组织有条件的央企开展HAZOP分析
文件: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
16. 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指导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
二、要求央企开展HAZOP分析
文件:
附件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
11.中央企业要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中央企业总部自行考核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标准的所属单位,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和中央企业总部推荐,可以直接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达标考评。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企业积极开展重点化工生产装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全面查找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 文件:
附件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91号)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2)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装备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三)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2.积极指导企业采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继续推动中央企业开展化工生产装置HAZOP,积极推进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应用HAZOP,逐渐将HAZOP应用范围扩大至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积极推进工艺过程安全管理...
三、要求所有企业积极开展HAZOP分析
文件:
附件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5.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动员、鼓励从业人员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企业要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采用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企业要积极利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进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在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中进行要求开展HAZOP分析,作为一级评审通过标准
文件:
附件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风险管理 3.1范围与评价方法
可选用HAZOP法对危险性工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4工艺安全
一级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过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定期应用先进的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技术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
五、要求设计阶段进行HAZOP分析,逐步推行生产装置(每3至5年开展一次)。
文件:
附件6—《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
2.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单位要加强安全设计审查工作,建设项目设计要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布局,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装置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六)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2.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AQ/T3034-2010)的要求,从及时收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完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机械仪表电气设备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变更管理、试生产安全审查、事故查处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推行化工生产装置定期(每3至5年一次)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
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
文件:
附件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
二、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三)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依法申请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应将安全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合同中应主动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
(HAZOP)审查,并派遣有生产操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审查,对HAZOP审查报告进行审核。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
三、强化安全设计过程管理
(九)设计单位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分析,积极应用HAZOP分析等方法进行内部安全设计审查。
七、要求“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每3年开展一次HAZOP分析。其他装置可每5年采用HAZOP分析一次。
文件:
附件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三、风险管理
(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企业要制定化工过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法、频次和责任人,规定风险分析结果应用和改进措施落实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风险辨识分析。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选用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HAZOP技术等方法或多种方法组合,可每5年进行一次。企业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企业要组织所有人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力求风险辨识分析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