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13:23: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9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练习试题及答案2
11、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对此,下列表述准确的是: A、丁能够因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乙能够因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C、乙因知情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D、乙能够获得相机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本题是关于善意取得的经典考察。善意取得一定注意把握两个核心要点,一个是无权处分,一个是第三人善意。本题当中,丁作为善意第三人,当然能够善意取得。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此时丁再卖相机,是有权处分,无论卖给谁,谁都能够获得所有权。所以,本题中,乙能够获得所有权。但同时要注意,如果考题出的再绝一点,让丁将相机卖给甲,甲能否获得所有权呢?照样能够取得!!原因在于,丁是有权处分,买受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没相关系。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D。
12、甲的玉镯不慎丢失,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对此,下列表述准确的是: A、因为过了两年的回复权期间,则不能再请求丁返还 B、即使丁是善意,但是不能取得玉镯的所有权 C、甲依然能够行使回复权,将玉镯追回
D、甲在追回玉镯时,理应对于丁补足相对应的价款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107条的规定,遗失物不能直接适用善意取得,只有在遗失人放弃追索和超过恢复期间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是,尤其要注意的是,回复权的期间是2年,但是,起算点从知道或者理应知道受让人之日开始起算。本题即使已经有三年的交待,但是,没有起算回复权的期间,所以,能够追回。在追回的时候,如果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者有经营资格的商店卖得的,则要补足价款才能追回,如果没有交代这样的信息,则能够无偿取回。所以,本题准确答案是BC。
13、下列财产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A、矿藏、水流
B、国防资产、无线电普 C、海域 D、城市土地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考点,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资源是很少的,只有五个,即矿藏、水流、国防资产、无线电普、海域。这样的知识点不需要逻辑分析水平,记住就能考试,怎么记呢?两个字:死记!
14、关于征收、征用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A、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获得相对应补偿。
B、财产被征收之后丧失所有权,被征用的不丧失所有权
C、政府实行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并对于被征收的权利主体实行足额补偿,涉及房屋等不动产征收的,还要保障被征收者的居住条件
D、财产被征用之后,无论是否造成被征用财产的损毁,都要实行补偿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关于征收和征用是非常可能的考点,本题的四个选项都是准确的,几乎包括了物权法中关于这两个制度的全部内容,尤其四对于第四个选项,一定注意认真掌握。
15、甲、乙、丙以1:1:1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共三间,面积同样大小,一人居住其中的一间。对于甲乙丙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表述哪些是不准确的:
A、如果甲提出将共有的房屋卖掉,乙表示同意,丙认为甲乙的决定不及于自己居住的一间房屋是有法律依据的
B、甲、乙决定对房屋铺设木地板,则无论丙是否同意均能够对三间房屋铺木地板
C、如果甲、乙决定对于房屋实行装修,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实行
D、如果对于房屋实行分割后,丙发现房屋漏雨,实行维修花费600元,则甲乙应各自承担300元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理解按份共相关键是掌握抽象份额的含义,意思是只要是共有人,不管享有多大的份额,都能够及于整个标的物。在处分、改良的时候,只要没有特别约定,2/3以上份额的所有人做出的决定及于整个标的物,在分割之后,共有人之间互负瑕疵担保责任,也即是说,如果分割之后,对于维修的费用要共同承担。故,ACD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