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直解1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5 9:09: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定依据真事而建立。因此,他们的质难不符合正确的道理。

然而,依据识所变现的见分和相分,为对治破除被人们虚妄执着的真实的自我与真实的事物,也可以有假说的似乎实在的自我和事物的说法。因此,《厚严经》的颂中说:“为对治破除愚人所执着的真实的自我和真实的事物,所以对识所变现的见分和相分,假说自我与事物的名称。”

【评析】此处破小乘的“假必依真”的观点。这里说的“真”,也不是指心外实体,因为心外实体前文已破。这里的“真”,是指事物的自相。自相与共相相对,自相是指一事物自身特定的性状,而共相是同类事物共同的性状。如眼见到某一青色,这是此青色的自相,而语言说到青色,则说的是所有青色的共相。五识进行的是现量认识,所以能认识事物的自相。意识一般进行比量认识,所以也只能认识共相,故而是假智。语言也只能诠释共相,例如说火并不能触及火的自相,故而不会被火烧口。所以,用语言作出的假说,也不必依据真事。因此,小乘的“假必依真”的观点也是不能成立的。至于唯识学的假说,是依据识所变现出的见分与相分而说,是为了对治世人执着的真我真法观念,所以与外道和小乘的说法并不是一回事。

二、三类能变识略释

识所变相,虽无量种,而能变识,类则唯三。一谓异熟,即第八识,多异熟性故;二谓思量,即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三谓了境,即前六识,了境相粗故,“及”言显六合为一种。 此三皆名能变识者,能变有二种。一因能变,谓第八识中等流、异熟二因习气1 。等流习气2 ,由七识中善、恶、无记熏令生长。异熟习气3 ,由六识中有漏善恶熏令生长。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等流习气为因缘故,八识体相差别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异熟习气为增上缘,感第八识,酬引业4 力,恒相续故,立异熟名;感前六识,酬满业5 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断故。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果异因故。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6 ,名为异熟,非谓一切。

【今译】识所变现的现象虽有无数种,但能变现现象的识,则只有三类。一是异熟识,即第八识,其主要性质是异熟性;二是思量识,即第七识,其性质是永恒活动并审察思量第八识;三是了境识,即前六识,其性质是认识对象的粗显的状况。颂中的“及”字表示前六识合为一种类型。

这三类都称为能变识,是因为能变有二种。一是因能变,即第八识中等流、异熟二类种子。等流种子是由前七识的善性、恶性、无记性的现行活动熏第八识,使第八识中相应的种子生起或增长。异熟种子是由前六识的有漏的善性、恶性的现行活动熏第八识,使其中的相应种子生起或增长。二是果能变,指由前二类种子的力量,有八识〔各自的主体〕生起,并变现出〔见分和相分等〕种种形相。其中,由等流种子作因缘〔即主要力量〕,不同的八识的主体和性状便得以生起,这称为等流果,因为果与因相似。以异熟种子为增上缘〔即辅助力量〕,感生第八识之果,使由“引业”产生的主要果报的力量永恒连续,建立异熟的名称;感生前六识之果,使由“满业”产生的差别果报从异熟的第八识生起,〔这样感生的前六识〕称为异熟生,不称为异熟,因为有间断。正是上述的异熟与异熟生称为异熟果,因为果与因有差异。此颂中只说被我爱执藏、持有漏种子、能变现二种异熟果的第八识,名为异熟识,并不说所有的识都是异熟识。

【注释】1 习气:即现行活动所熏习的气分,一般认为是种子的异名。 2 等流习气:又称名言习气、名言种子,指能生起同类事物的种子。“等”是相似的含义,“流”即流类,“等流”意即同类。 3 异熟习气:也称有支习气、业种子,指能招感三界异熟果、即来

世果报的种子。 4 引业:指能带来总报、即主要果报的业。所谓主要果报,如生于六道中的哪一道。 5 满业:指能带来别报、即差别果报的业。所谓差别果报,如同生为人,但有贫富、智愚等差别。 6 “我爱执藏”等:详见下文。

【评析】此处概要说明识的状况,因为前文论述了我执和法执的根源在于人们将识所变现的种种现象执着为心外实境,因此下文将转而论述能变现种种现象的识的性质。识共有八种,分为三类。这三类识又可分为因能变与果能变二种。因能变指第八识中的等流种子和异熟种子。因就是种子,因为种子是生起一切事物之因;上述二类种子能转变而生成现行的一切事物、自类种子以及异熟果,所以称为因能变。其中,等流种子是由前七识或善、或恶、或无记性的现行活动熏习第八识,而在第八识中形成的种子,能生起现行的八识和一切事物,所生的果与原种子具同类性质,即善种生善果、恶种生恶果、无记性种子生无记性果。异熟种子是由前六识的善恶现行活动熏习而成,能作为异熟(即来世)的第八识和异熟生的前六识生起的增上缘,即异熟种子帮助等流种子共同生成(来世的)第八识和前六识。至于第七识,则不是由异熟种子生成。果能变:指八识的主体(即自证分),因它们是由种子而生成,所以称为果;因它们能变现见分和相分,所以是能变。就这样,因能变与果能变生起了一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