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1:48: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否则视为承包人对索赔权利的放弃。

(3)索赔申请报告的内容

①索赔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理由; ②各项费用清单; ③索赔费用的金额; ④费用清单说明;

⑤与索赔事件有关的文件、原始证明资料; ⑥索赔申请报告表格(由监理确定合适的表格)。

5、总监办评审。总监办组成专门的索赔评估小组对索赔项目进行考察,对索赔费用进行最终评审,7日内报送项目管理办。

6、评审报告的批准。接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项目管理办组织有关部门在业主的主持下完成审批工作。审核及批准的权限严格执行业主的《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办法》中四级分工授权负责制的规定。经批准的报告将作为索赔费用支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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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工程建设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安保组织机构的设置,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文明安全施工教育,目标责任受理,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

第三条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办法和措施,要求制度、办法、措施上墙,便于监督检查。

第四条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所属职工文明安全施工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提高全体人员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意识,教育到位率达到100%。

第五条 对于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三证管理”,即“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即:“入场教育,班组教育、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教育”,教育情况有登记、有教育记录,有受教育本人签字,存档备查。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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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有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安全教育记录,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六条 施工现场驻地要有明显的标识,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宣传标志、标牌、警示牌。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文明安全施工的好经验,好的管理方法。

第七条 文明安全施工的控制指标。

1、施工、机电、压力容器伤亡事故指标为“零”; 2、交通、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甲方责任指标为“零”; 3、工伤频率指标不超3‰;

4、治安、保卫、发案率指标为“零”; 5、火灾事故指标为“零”;

6、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伤亡为“零”;

7、环保、环卫无政府点名或新闻曝光指标为“零”; 8、无挖损地下电缆、文物、事故、指标为“零”。

第八条 凡发生控制指标内的事故和案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月和阶段考核评比工作,屡次发生重大事故和某件新闻曝光等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依据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要结合单位的情况,根据控制指标内容,层层签订文明安全施工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必须达到100%。

第十条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安全生产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法律和行业标准,严禁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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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 严格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项必交。做到与工程技术同交底、同验收、同考核。交底资料要齐全,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场容管理。

1、施工现场用地必须以管理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用地范围为准,对市容和交通安全有影响的施工现场、生活驻地要进行围挡,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大门内侧明显处应设置施工标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保卫、消防、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标志牌应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开、竣工日期及监理电话,工程管理人员应配戴胸牌上岗。

3、现场及驻地搭建的临时设施应当符合安全,消防,保卫,环境保护,以及防疫和市容管理部门的规定,工程完成立即拆除,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4、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工的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冬季取暖使用炉具安装要符合规定,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理灰尘,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

1、各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市政府、业主等有关安全的规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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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全力抢救,把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项目管理办和业主有关领导。

2、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配电室必须设置围栏,配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架设、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使用的小型机电设备,电气焊等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地安全防护装置,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和负责人。加强使用前检查和使用后的保管,做好防雨,防漏电工作。

4、在有高低压线路施工的作业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在进入现场前要做好勘察工作,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入,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5、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施工现场已探明的地上、地下各种通讯设施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施工时如发现未探明地下电缆管线、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等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待处理再进行施工。

6、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和料具要加强保护和管理,使用前核实清楚,使用后有专人管理,码放整齐,场地干净,废旧材料及时清理,远离火源,做好防雨和保护工作。

7、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按规定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不得随便移为它用,严禁违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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