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12:40: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郁农信联发[2011]104号文)的文件精神,本人结合自身情况严格按照银监会和省联社的相关要求开展了合规风险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贷款新规未能做到熟练掌握,发放贷款时未严格执行信贷操作程序,贷款发放把关不严,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当前有部分贷款操作程序采取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级贷款意向,再向下逐级办理,致使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错误认为既然上级已经有贷款意向,我们就遵照办理。这种与商业银行自下而上实行贷款营销的逆程序操作使相当一部分信贷管理人员淡薄了风险意识,造成第一手调查材料就不深入,为以后的信贷风险埋下隐患。
(二)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主要反映在:一是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贷前调查缺乏科学全面的调查论证,信贷人员有时单凭贷款人口头陈述就草率做出决定,贷时审查,有的其实就是社领导一人说了算,审批成为其它人察言观色,见机行事,贷后检查则是流于形式,有的贷款放了以后,就再无过问。二是贷款担保抵押徒有虚名,近年来,信用社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对一些贷款实行担保、抵押,但在贷款发放上,只注重对贷款方资信的审查,却疏于对担保方资格的审查,造成担保不实,对抵押贷款,有些抵押品一不经评估,二不登记,且变现能力差,造成多头重复抵押,形成不应有的贷款风险。
(三)贷款管理不严、内控制度乏力。一是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有待加强,部分信用社、县联社信贷岗位人员既是贷款审查岗,又是贷款审批岗,而参与贷审会人员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所知甚少,难免会造成决策失误,存在未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的现象。二是疏于贷后管理,重放轻收轻管理思想严重。农村信用社由于贷款笔数多,金额少,信贷员未实行客户经理制,有些大额贷款发放后根本无人问津,对借款人的经营、资金使用情况不了解,一旦贷款形成风险,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预防。
(四)信贷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到位。一方面,信贷管理人员力量薄弱,大部分基层信用社仅有2-4名专职人员管理信贷,人员缺少,业务量大,信贷管理失控,致使信贷资产质量不高。另一方面,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文化业务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大部分信用社利用代办员管理和发放贷款,主观随意性强,贷款违规问题较多。
(五)市场定位不准。由于信贷管理人员对服务“三农”、发放小额农户贷款认识不到位,在核发“小额贷款证”时,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去搞好农户调查和等级评定,失去了推行小额农户贷款证的实际意义,致使小额农户贷款市场占有份额较少,偏离了农信社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 (六)信贷资产质量反映不够真实。未及时调整贷款占用形态,即使已经形成不良贷款却仍旧在正常贷款科目反映,如个别农村信用社按贷款五级分类反映不良贷款余额占比高达70%以上,而按四级分类反映不良贷款余额占比仅在30%以下,依此看来,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隐患较为突出;贷款到期转据较多,贷款到期后,只要能收回贷款利息,诸多信用社都采取办理转据方式,有的大额贷款多次转贷,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掩盖了潜在的信贷风险。
(七)企业改制破产影响严重。由于企业认识和动机的偏离,加之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影响,企业改制和破产给信用社信贷资金造成了巨大风险,逃债、废债现象时有发生,大量信贷资金被吞食、流失。
(八)不良资产的处置滞后,贷款责任追究不力。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由于平时预警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待处理时比较棘手,收贷费用成本过高,尽管资产保全部门通过多渠道努力盘活清收,结果多是本息难以清偿。
通过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二、当前农村信用社
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一)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全面加强信贷管理。要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员工素质是关键,特别是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信贷管理队伍。强化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信贷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使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成为信贷人员的自觉行动,从而达到防范信贷管理人员道德风险的目的。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二)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理念。首先是健全贷款责任制。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和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信贷业务和管理中,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信贷员的主观能动性,增强风险意识。二是实施授信管理,优化贷款结构。采用多种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客户的偿债能力、市场发展前景、非财务因素、信用支持程度和在信用社结算业务量以及从其业务中获得的收益等因素后核定。确定授信额
度,减少信用风险。三是完善信贷内控制度,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从加强管理,防范内部风险出发,建立一整套的信贷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授信程序,强化监督机制,不断地进行检查、辅导、整改和考核,逐步达到制定制度无漏洞,执行制度无弹性
(三)对贷款必须严格审核,建立档案微机管理。在发放贷款前,必须认真做到市场考察、现场调查、论证和分析其资金实力(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抵押物权证的有效性,严格区分公司贷款和公司以个人名义办理的贷款,利用微机管理避免一人多贷情况的发生,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要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通过对信贷信息的综合加工处理,分析预测风险,提出防范对策。
(四)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除小额农户贷款外全面实行信贷项目责任制办法,分信贷经营主责任人和信贷经营岗位责任人对每笔贷款的发放及收回整个环节进行责任划分,该责任不受本人调离岗位的影响,为终身责任制,如果形成信贷风险按此责任划分后实行责任追究。
(五)坚持市场定位、立足服务“三农”。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向上要始终坚持以“三农”为主,以小额贷款为主,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支农服务水平,占领和巩固农村阵地。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与生俱来就与三农发展息息相关。在不断深化的改革进程中,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应做到“三贴近”。
(六)真实反映贷款占用形态、建立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在贷款按四级分类管理下,大多数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九十年代的管理模式一样,对贷款占用形态和信贷风险管理主要是依靠行政命令来执行。管理层在管理中难免有点缺乏章法和条理,经常顾此失彼,导致信贷资产低效率,随着业务发展需要信贷风险管理越来越讲究动态化、系统化和数量化。
(七)依法打击企业、单位、个人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行为。对企业(含个体、私营、联营企业)、单位在破产转制、重组过程中,要本着优先受偿原则,帮助信用社落实债权债务,防止贷款造成损失。对恶意逃废信用社债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交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清收。对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赖债户”、“钉子户”也要坚决依法打击,并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统一采取制裁措施,同时要将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八)加大对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已经出现预警信号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风险管理部门或信贷部门将不良资产基本情况移交资产保全部门,由资产保全部门牵头,稽核、纪检监督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派员配合成立小组对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调查,按责任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