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9 11:18: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桐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进一步
加大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整治力度,查处和消除电力设
施保护区重大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我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 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安庆市经信委三部门《关于印 发安庆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经 信运行[2013]217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区安 全隐患现状,特制定《桐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查
处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设、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
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威胁电网运行的 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市经信委、安监局、供电公司齐抓共管的隐 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 全运行的隐患挂牌督办,确保全市电网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的 正常可靠供电。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专一项行动排查及整治的电力设施范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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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伏及
以上输电线路和 35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威胁 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
(一)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造成的安全隐患。违章开
挖、取土危及电力电缆和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基础牢固稳定; 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违章施工作业造成路面及附 属设施(如路灯杆、广告指示牌等)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以 及造成电力线路不满足跨越道路要求;电力线路走廊保护区内违 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
(二)
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电力线路保护区
内已种植的树、竹及保护区外种植的树、竹等高杆植物已接近带
电导线或近期生长可能接近导线,导致安全距离不足,可能引发 放电短路跳闸的安全隐患。
(三)
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变电站周围存在违
章或临时简易搭盖房、排污源,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和进站道路
基础牢固稳定的开挖取土等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
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 动员部署阶段:( 2013 年 7 月 1 日~7 月 20 日)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治理对象和区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 排查摸底阶段:(2013 年 7 月 21 日~ 8 月 10 日)
1、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召开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行动会议,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传达本方案精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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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时间节点。
2、重点隐患排查。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实施保护区安全隐
患排查、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重点对危及 10 千伏及以上电力
线路和 35 千伏及以及变电站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建立一案 一档,并要求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前将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 隐患排查统计表报安庆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 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 落实治理阶段:(2013 年 8 月 11 日~11 月 20 日)
1、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按照隐患评级来安排治理时间,
优先治理 110 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的重大安全隐患。
2、本次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安监局、供电公司配
合,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详细治理措施,落 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治理完成时限。
3、对需要多部门配合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整治区域,
应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逾期不能治理的重大隐患,
要提交市相关部门挂牌督办,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治。
(四) 总结上报阶段(2013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30 日)
组织对本地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
进行检查和验收,全面总结。并于 11 月 25 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
安庆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
(五) 检查验收阶段(2013 年 12 月 1 日~12 月 10 日)
迎接安庆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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