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测人员试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5:50: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答案:(A)

125、强制计量检定可以出具( )。 (A) 校准证书 (B) 测试证书 (C) 检定证书

(D) 检定结果通知书

答案:(C、D)

(1)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是国家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应当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2)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3) 计量检定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迫使其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进行检

定。

(4)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5) 计量检定规程有三种,它们是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6)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 申请计量检定员考核的人员,至少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申请项目的计量检定工作 1年以上。

(8) 计量器具的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要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9)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是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并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 (10)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期满前6个月,应向

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复查考核。

(11)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2) 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

递、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裁决计量纠纷和 实施计量监督具有法律效力。

(13) 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的最高等级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14) 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是 计量基准器具,它们是由 国家质检总局 负责建立。 (15) 根据《计量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取得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证件。

(16)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计量行政部门考

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 作用的计量标准。

(17) 强制检定是由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周期检定。

(18) 我国《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19) 填发检定证书,要求字迹工整,有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的签字。

(21) 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是计量基准器具,统一本地区量值的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2) 《计量法》立法的宗旨是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 计量单位制的统一 和 量值的准确可靠 ,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23) 计量检定员如有计量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计量检定员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25) 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计量基础和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计量技术规范、 以及实际操作技能三方面。

(26)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个月,建标单位应向主持考核单位申请计量标准复查。到期未申请复查的,但仍需开展量值工作的,建标单位应按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