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2017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招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9:43: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标签:标题]

篇一:2015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

2015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 2015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题平台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26日下午16:00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7月6日09:00—7月9日17:00。笔试成绩公布网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 面试

(一)面试通知发放。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

(二)缴费。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取得硕士研究

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3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3日后

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3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且配偶或父母户籍符合岗位条件),不受户籍地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6月13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东吴人才热线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8日12:00—6月11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核审确认及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 8:3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分初审和复审二步进行。 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确认表一份,在报名确认表上相应位置张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分二步进行,第一步:报名者先凭签字确认后的网上报名表、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至相应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招聘单位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盖章。第二步:凭招聘单位盖章的报名确认表及应聘材料至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确认。考生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资格审核中,专业要求以《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

3、交费:经初审、复审后,凭盖章签字的确认表至相应的交费处进行报名交费,交完费后将报名资料交至报名资料收缴处,并领取报名回执。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与参加考试等场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经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

3、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4、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6、以村官身份报考面向村官岗位的,需出具吴中区委组织部证明其村官身份且在村官岗位上工作已满3年的证明材料。

7、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外,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务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篇二:2012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8:30——17:00;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市场(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商城商城大街157号)。

2012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 和吴中区委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6]4号)有关规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共75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科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各区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 系均须在苏州市各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各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 岁及以下(1972年7月1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 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7月14日后出生)。

(四)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1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7月1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 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