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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卫办科教函[2017]16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7.08.29 【实施日期】2017.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函〔2017〕16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冀卫发〔2014〕30号)和《关于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冀卫办科教〔2015〕13号),我省各培训基地从7月份开始,经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理论考试、面试和技能考核、录取操作等环节,顺利完成了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共招生培训对象3674名(其中专业硕士1365名)。为做好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 2
培训对象为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
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具体为:具有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者;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类医学毕业生;履行完报到手续参加全科专业培训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017年高等医学院校招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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