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伯荣《现代汉语》语法-词类笔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5 8:02: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 语法特征

1) 能直接修饰名词和名词短语,作定语 2) 不能单独作主语、谓语、宾语。 3) 不能前加“不”,否定是前加“非”。

形容词 区别词

※区别词和形容词区别: 充当定语 充当谓语 作补语、状语 前加“不、很” √ √ 部分 √ 只能当定X X X 语 (五) 数词

1. 意义和种类:表示数目或次序。

1) 基数词:表示数目的多少:系数词(零至九)、位数词(十至兆)。汉语

计数是十进制。

A. 倍数:三倍=百分之三百。增加了三倍≠增加到三倍 B. 小数

C. 分数 数目减少可用分数表示,不用倍数。

D. 概数 放在数词或数量词短语后头;相邻两个基数词连用也表示概数。 2) 序数词:表示次序前后。在基数前加“第、初”,“甲乙丙丁、子丑寅卯”

2. 数词的语法特征

1) 通常要跟量词组合成数量短语,才能作句法成分。一般不直接跟名词组合。但仍保留某些古汉语成分“一草一木”;“两姐妹、七昼夜”等组合在语义上强调它是一个整体。现代汉语所用的数名短语,是古代汉语语法的遗留。数词和量词之间不能加进别的词,但例外是“大、小、长” 基数词不能单独做句法成分。只有在数学计算或方言格式中可单用。 序数词在专名时可直接修饰名词“(第)二车间”

2) 数量短语通常用作定语或补语、状语。

3) “俩、仨”是“两个、三个”的全体数量词,后头不能加“个”

4) 倍数只能用来表示数目的增加,不能表示减少;

分数可表示增加和减少。表达数目的增减是用原来的数目做基准。 增加:增加、增长、上升、提高“了”——不包括底数,只指净增数。

Eg: 从十增加到五十——增加了四倍。

增加、增长、上升、提高“到”——包括底数,指增加后的总数。 从十增加到五十——增加到五倍。

减少:减少到、降低到、下降到“了”,指差额

从十减少到一——减少了十分之九

“为”,指减少后的余数

从一百减少到十——减少到十分之一

(六) 量词

1. 意义和种类

名量词:表示人和物的计算单位

动量词:表示动作次数和发生的时间总量。

个体:个、只、条、把专用集体:对、副、双名量词借用度量:丈、尺、米、角借自名词:一桶水、一碗饭量词专用借自动词:一堆土动作数:次、回、遍动量词借用动作时量:年、天、分钟、小时借自名词:跑了一脚、砍了三刀借自动词:看了一看、想了一想

· 表示动作延续时间长短(时段)的动量词可以称为“时量词” · 凡是直接加数词,不能加数量短语的是量词,例如“分、秒、点” · 前加数量短语的是名词“中午、秋天、时期”

· 能直接加数词,有时又能加数量短语的时间词是兼属量词和名词。“星期、

礼拜、小时”

· 一种由两三个不同量词复合而成的词叫复合量词“人次”,与数词组成的

数量短语都不能作定语,用在名词后头作补语。

2. 量词的语法特征

1) 量词总是位于数词和名词之间。

2) 单音量词大都可以重叠、表示每一、逐一,能单独充当定状补主谓语,

不能作补宾语。

3) 由数词和量词组成的数量短语也可重叠“一队一队的人”,作定语,表示

数量多;作状语则表示按次序进行;作主语表示“每一” 4) 量词有时单独作句法成分。“馒头论个、我想有个家” 5) 量词与名词组合在普通话和方言里各有自己的习惯。

6) 在指示代词后面构成指量短语“这本、那件”。量词短语:数量短语和批

量短语。

※体词:数词、量词与名词的语法功能比较接近,三者全起来成为与谓语相对的体词。

包括人称代词。=名词性短语或名词语。

(七) 副词

1. 意义和种类:副词限制、修饰动词、形容词性短语,表示程度、范围、时间

等意义。

1) 程度:很、大、过于、几乎、倍加、比较 2) 范围:都、总共、仅仅、单单

3) 表示时间、频率:已、曾经、刚刚、常常 4) 处所:四处、随处

5) 肯定、否定:必、的确、不必、是否、不曾、无须 6) 方式、情态:肆意、特意、公然、赶紧 7) 语气:难道、究竟、何尝 8) 关联:便 、也、却、再、就

2. 语法特征:

1) 都能作状语,几乎都能修饰动词、近半能修饰形容词。 2) 一般不能单说,一些可在对话中省略

3) 部分兼有关联作用。

4) “没有、没”是副词又是动词。否定人物或事情的存在时是动词,否定

动作事性状的存在时是副词。

5) “白、怪、净、老”修饰名词时是形容词;修饰动词、形容词时是副词。

※凡是能作谓语、谓语中心,又能作定语或补语的是形容词,否则是副词。 ※时间副词不能作主语、宾语,时间名词可以。时间名词能加介词组成介词短语。 ※副词和区别词只有作修饰语的功能,可以合称为“加词”。

(八) 代词

1. 意义和种类:代替和指示的作用。所代的词语能作什么句法成分,代词就作

什么成分。 1) 代名词

A. 一般代名词(人称、疑问、指示) B. 处所 C. 时间 D. 数量

2) 代谓词 ≈怎么、这样、那样 3) 代副词 ≈多少、几 4) 代数词 ≈这么、那么

2. 人称代词: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代词和其他代词

1) 我们:说话人一方的群体,排除听话人一方(排除式用法)

咱们:包括式

“我们”又时指“我”,是委婉谦虚的表达方式。

3. 反身代词“自己、自个儿”,用来复指前面的名词或代词。可以泛指任何一

个“自己的事自己做”。“别人、人家”泛指对方双方以外的人。 4. 指示代词用来指代人,也用来指代事物。

5. 疑问代名词表示有疑而问(询问)或无疑而问(反问、设问)

可不表疑问,引申为任指和虚指。

任指:表示任何人事任何事物,说明在所说的范围内没有例外。

谁也听不懂他说什么(谁=任何人)

虚指:指代不能肯定的人或事物,包括不知道、说不出或不想说出的。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个人。(哪儿=某个地方) 信上说,谁谁谁迷上了。。(谁=某人)

“什么”表示列举未尽之意,用在并列名词短语后面时加上“的”。

(九) 拟声词

又叫象声词。可作状语、定语、谓语、补语、独立语等,也可单独成句。作状语最多,有时要后加“地”,有时后加“一声”

· 拟声词不是虚词,因为能作句法成分和独立成名。

· 跟形容词功能相似,但不受程度副词修饰,又能作独立语或独立成句。

(十) 叹词

表示感叹和呼唤、应答的词。常作感叹语,也可单独成句。

第二节 词类(下)

虚词

1. 依附于实词或语句,表示语法意义; 2. 不能单独成句; 3. 不能单独作句法成分

※例外:作为话题或下定义时,可以说“‘关于’是个典型的介词。”这是把介词“关于”事物化,当做名词、主语。

※“我想不去,可是。。。”;“别可是了,去吧!”这是把连词借用作动词,作谓语中心。

4. 虚词成了表示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封闭类

(一) 介词(P26)

依附在实词或短语前面共同构成“介词短语”,主要用于修饰、补充谓词性词语。常充当语义成分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