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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2:04: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专项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第一篇:

关于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1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1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

201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

7.9866万元,201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1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

5.9866万元。201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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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3 万元,救助8000 户 11693 人,其中: 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 41

4.8093 万元,救助 201X 户 201X 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276 万元,救助5945 户 9638 人。年末结余资金 20

1.9013 万元。由于州财社字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1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

1.9013 万元,但实际上201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

201X年州财社字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1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

4.8652万元,201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 6.8652万元。201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 9.7145万元,救助 486 户486人,201X年末结余 3 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201X年1月至201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 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 9.73万元,结余资金35 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201X年1月至201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 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 4.58万元,结余资金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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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

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镇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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