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5:43: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单位: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Ⅰ、岗位职责
1、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化工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2、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施。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形成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稳定安全专业队伍。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定期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相关人员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9、检查并考核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0、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企业发生事故时,总经理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相关人员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11、督促安全管理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总经理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
任:
1.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3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本企业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总经理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事故的; 2.2伪造、故意破坏本企业事故现场的; 2.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3、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劳动保护、健康检查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总经理负管理责任。
4、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5、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6、未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7、未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8、未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或安排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9、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未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的,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审查中,总经理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1、在安全管理员直接责任的事故中,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12、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