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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府办[2006]21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14 【实施日期】2006.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年2月14日 深府办〔2006〕21号)

《深圳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成果,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已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 1 / 7

行复查的通知》(环办函〔2003〕41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

查要求的通知 》(环办〔2004〕63号)精神,制定我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 一、总目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认真查找我市迎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大力推进深圳河等流经市区主要河流的污染整治,切实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抓紧解决影响我市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的重点问题,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进,确保完成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任务。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进一步加快水污染整治工作

1.加快深圳河流域污染整治,促进深圳河水质的改善。

(1)加快深圳河干流截污工程建设,7月底前完成深圳河布吉河口上游截污工程,开展深圳河布吉河口中下游截污工程的建设。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2)实施深圳河底泥清淤工程,7月底前完成深圳河支流底泥的清淤,年底前完成深圳河干流40万-50万立方米的清淤。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3)采取多项紧急措施,综合治理深圳河水污染。

①对莲塘河、深圳水库排洪河、笔架山河、布吉河特区内笋岗以上片区4条主要支流段的15万吨/日污水进行临时截排,6月底前完成。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②抓紧开展皇岗河水质改善工程,7月底前完成。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③抓紧福田河上游、新洲河中上游、新洲河五洲宾馆段生态补水工程建设,7月底前投入运行。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④抓紧布吉河河口清淤工程和凤塘河河口清淤工程,7月底前完成。市水务局、福田区 2 / 7

人民政府分别为责任单位。

⑤对深圳河干流采取曝气充氧措施,减轻深圳河黑臭状况。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⑥采用微生物技术直接对深圳河干流河水进行治理,减轻深圳河黑臭状况,7月底前完成。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

(4)抓紧深圳河治理三期工程的建设,7月底前完成。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5)建设布吉河特区内流域污水截排工程,7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10月底前动工建设二期工程。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6)开展布吉河特区内河段清淤工程,年底前完成。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7)实施沙湾河下游深圳水库排洪河截污工程,7月底前完成。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8)完善莲塘截污工程,年底前完成。市水务局为责任单位。

(9)开展皇岗河、凤塘河综合整治工程,纠正和截排流域内旧村污水,并于7月底前完成清淤工程。福田区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

2.加快特区外截污工程的建设,实施特区内外同步治理。

(1)加快龙岗河支流截污工程的建设,大康河截污干管工程6月底前动工建设,年底前完成。龙岗区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

(2)抓紧坪山河干流截污工程的建设,坪山河干流截污工程4月底前动工建设,年底前完成50%的工程量。龙岗区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

(3)加快观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干管的建设,7月底前建成。宝安区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

3.积极推广采用人工湿地等处理技术,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满足河流水质达标的要求,年底前完成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内污水深度处理的规划、选址和征地工作。宝安区人民政府、龙岗区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 3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