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交易中心资金结算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11:53: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 IC第十章 上 海 黄 金 交 易 所 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

总 则 交割原则 入库管理 出库管理 费 用 二次结算

代 理 质量纠纷处理 卡管理 附 则

上 海 黄 金 交 易 所 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交割管理工作,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割仓储系统安全、顺利、及时运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成交合同的履约。所称交割是指交易双方为履行合同契约,根据交易所的规则进行的实物交收行为。

第二章 交割原则

第三条 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第四条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第五条 交易所指定仓库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出入库手续,其中金锭、银锭实行“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原则;金条实行“择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目前取货地区为上海、北京、深圳地区;铂锭实行

“定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目前存取货地区为上海、深圳地区。

第六条 交易所交易的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实物。

交易所交易的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认可的或经交易所认定的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第七条 交易所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2.5千克、成色不低于99.5%的金锭;标准重量0.0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条;标准重量分别为0.5千克、1千克、3千克、4千克、5千克、6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铂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银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银锭及定向询价交割品种。

第八条 对于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基准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并实行升水制度,升水标准根据交易所公告执行。交收实物须为3千克和1千克整数倍。

第九条 参与现货全额交易,买方会员及客户需交纳买入实物全额资金,卖方会员及客户需将卖出实物全部存入指定仓库。参与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买卖方会员及客户需交纳足额交易首付款。

会员及客户存入指定仓库的实物记入其剩余库存账户。

第十条 交易所根据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交割次序,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交割。

第十一条 买卖方会员及客户参加现货全额交易,交易所根据买卖成交量实时逐笔进行交割处理。每日交易所收市后,由交易所为参加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的交割双方进行交割处理,参加Au(T+5)交易,应交割数量为到期合约净买卖交割量;参加延期交收交易,应交割数量为当日申报确立量。交割买方的实物货权计入其买入货权账户。

第十二条 会员及客户参加Au(T+5)及延期交收合约实物交割前,买方资金账户上应有足额资金(当日交易结束前30分钟,客户足额资金若不到位,由会员向交易所申报,按违约处理。),卖方实物账户应有足额实物,若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则构成交割违约。对于Au(T+5)交易合约,交易所按合约成交时间顺序进行履约配对;对于延期交收交易合约,交易所按申报时间顺序进行配对。由于交割违约方造成另一方配对不成功,则配对未成功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构成交割违约,由交易所扣除违约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7%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同时交收终止。

第十四条 若交割双方均违约,由交易所分别扣除违约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7%的违约金,违约金归交易所风险基金,同时交收终止。

第十五条 交易所每日交割处理结束后,向会员及客户出具“会员库存结算单”,会员及客户应及时核对。如有异议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开市前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交割储运部提出,逾期未提的视为

确认。

第十六条 交易所对卖方会员及客户进行交割处理时,按流水逐笔根据先扣除买入货权账户实物,后扣除剩余库存账户实物原则进行。卖方会员及客户有多个剩余库存账户实物时,根据先扣除库存数量最小的,余量再依次扣除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 卖方会员及客户若提取剩余库存账户上的实物,则只能在其原存入指定仓库自提。由于指定仓库实物储存不以会员单位对应摆放,若自提出库的实物与原存入实物产生重量溢短差,通过二次清算解决。

第十八条 会员及客户参加现货全额交易成交后、参加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当日交割处理后,买方会员及客户即可在交易端填写提货申请单,亦可根据需要择期填写或次日后进行卖出交易或交割。择期填写提货申请单时间在交易所交易结束后30分钟内暂停。

第十九条 会员及客户填写提货申请单时,应根据需要选择交提、自提、部分交提项,其中自提指会员及客户提取其自行存入指定仓库的实物,交提是会员及客户提取其买入货权账户上的实物,部分交提是指会员提取其部分剩余库存账户、部分买入货权账户上的实物。对交易所统一收取运保费的实物,自提部分不计收运保费。

第二十条 交易所实物存入提取为整条块,不切割。1 千克金锭最小提货量为1千克;3 千克金锭最小提货量为3千克,且提货量须为3千克的整数倍;12.5千克金锭最小提货量为12.5千克,且提货量须为12.5千克的整数倍;0.05千克金条最小提货量为0.05千克; 15 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