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稽核总队人员考试复习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3:27: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农村信用社稽核总队人员考试复习题

一、填空题

1、稽核监督部门和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办理稽核事项应当 坚持原则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2、稽核人员对其在执行公务中知悉的行业秘密和被稽核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 保 密 的义务。

3、为加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稽核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防范风险,保证省联社管理、 指导 、协调、 服 务 职能的正确履行,特制定《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稽核管理暂行办法》。

4、 稽核决定 是指根据稽核事实对被稽核对象给予一定形式的处理决定,具有强制性。

5、稽核监督委员会是省联社理事会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省联社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省联社稽核部总经理兼任。

6、稽核检查的方法一般有(抽样)、(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

7、按照“精干高效、责权分明、统一管理、全面监督”的原则,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垂直管理)、(上挂下查)的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8、省联社稽核监督检查工作由省联社理事会或经营班子组织,由稽核监督委员会和(稽核部)负责实施。

9、履行稽核监督职能一般采取日常监督和(稽核检查)两种方

式。根据不同的稽核任务、项目和内容,可进行(非现场稽核)和现场稽核,常规稽核或(专项稽核),交叉稽核和委托稽核。

10、(稽核监督检查)是省联社的一种自律行为,是省联社为完成既定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11、稽核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上挂下查”的原则,稽核人员采取 上挂一级)的聘用管理办法,稽核部门对本级负责,同时对上级稽核部门负责。

12、“稽核收缴、罚款专户”款由稽核部门管理、使用和分解,其中(收缴部分)转入损益,(罚款收入)由稽核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13、稽核工作人员对分管稽核工作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工作失误及其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14、为了有效监督被稽核单位的整改情况,稽核部门可实施(后续稽核)。对稽核报告、稽核建议通知书和稽核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工作效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15、稽核监督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理事会审议决定。

16、离任、离岗稽核必须坚持被稽核人“先(离任)、(离岗), 后稽核、再安排”的原则,未经离任、离岗稽核不得重新任职。 17、根据稽核任务和对象,确定拟稽核的内容、重点和稽核期;选定稽核人员,组成稽核组,指定稽核组(组长)和主稽人。

稽核检查小组至少应由(两名)成员组成。

18、实施现场稽核的一般程序,是指现场稽核开始准备,经过现场实施到材料整理存档的过程。主要包括:(稽核准备)、现场检查、(稽核报告)、稽核处理、档案整理和后续稽核六个阶段。

19、各市联社、办事处、各县级联社(含合作银行)稽核人员的聘用、变动须经(上一级)稽核部门同意。

20、(稽核意见)是根据稽核事实对被稽核对象提出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的整改建议。

21、各级稽核人员必须参加省联社人力资源部和稽核部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考试,对合格人员由省联社(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稽核上岗证,实行持证上岗。

22、县级联社对联社营业部、各职能部门、信用社及业务网点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常规性稽核,每(季度)至少一次。

23、各市联社、办事处对本级辖内稽核工作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稽核工作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4、稽核监督部门及其稽核人员依照(稽核工作暂行办法)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阻挠、刁难或打击报复。

25、稽核监督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稽核审计工作。

26、县级联社对基层社的稽核可采取人员派驻、分片包干、(定期轮换)等多种形式。

27、检查被稽核单位的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等,